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信息 >> 法治建设 >> 执法监督 >> 详细内容

小车司机夜间肇事逃逸 汉寿交警十三小时破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05-11 15:30:04 【字体:

男子深夜驾车,致人一死一伤后逃逸;汉寿交警迅速出击,案件13小时告破。

58日21时30分许,有人报案称,汉寿县汉岩公路岩汪湖镇五龙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肇事车辆已逃跑。

接到报案后,该县公安交警大队值班领导童辉,立即率杨常春、朱爱国等7名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事故现场除留有少许小车碎片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和遗留物,而事故发生在夜间距县城较远的地方,且现场没有卡口监控,侦破此案犹如大海捞针。

该案引起县交警大队的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急处置预案。全大队所有事故处理民警取消双休,与当班民警共同作战,成立了30多人的专案组。大队长周金旺连夜赶到专案指挥部,听取案情汇报,指导破案工作。根据受害者被撞部位、案发时间、行驶路线等现有零星线索分析判断,初步判定肇事车系本田飞度小车,应以现场为中心,在周边以排查嫌疑车为重点,兵分四路,全面出击。

专案组马不停蹄,采取见车见人方式,逐车逐人地展开排查。在走访调查中,分管副大队长张琛带领专案组的4组民警,先后排查案发附近及县城的汽修、诊所等单位33家,询问证人85人,不厌其烦地调阅车辆可能逃逸的相关道路监控及治安录像25处120多小时,卡准时段,逐一甄别。因案发晚上,监控录像拍照光线差,像影模糊,尽管对可疑车辆和人员图像进行了截图,但缺乏明显的特征,仍无法准确锁定肇事车和人员,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59日9时许,车辆排查组民警朱大胜等人,通过整理分析和调查走访,终于获取了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原龙阳镇)护城社区彭某所驾湘HE8389小车有重大嫌疑线索。果断决定对该车进行跟踪勘验比对,发现该车符合交通肇事特征。经过技术检验鉴定,送检的嫌疑车与现场遗留的碎片,所含元素成分及含量均一致。至此确认,湘HE8389小车就是肇事逃逸案车辆。

59日10时20分许,彭某被“请”到交警大队,但面对民警的讯问,他交待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事实。据交待,5月8日21时20分许,他一个人开车从护城东湾小区出来,沿南湖路上了汉岩公路到岩汪湖去,路上下起了雨,开到五龙村路段时,撞倒同方向并肩在路边行走的一男一女。知道闯祸后,由于害怕挨打,他既不报警,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施救受害者,只踩了一下刹车稍微停顿片刻便开车离开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彭某实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  聂神佑)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