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检察院办理首例鉴定人出庭作证案
6月24日至25日,由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向某某诈骗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被告人申请,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高级司法会计师张渊文、司法会计师陈立平出庭,就有关鉴定情况向法庭作如实陈述,并接受当事人和法官的询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桃源检察院首例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
“鉴定人是以第三方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的检验鉴定工作,作出的鉴定意见是可复核的,经得起检验的。”在庭审过程中,鉴定人张渊文首先阐明了鉴定宗旨,然后不卑不亢,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与灵活的答辩技巧,沉着应对被告人和法官的询问,充分阐释了检验鉴定的过程、方法、依据、对象等相关内容。经过庭审质证,消除了被告人对鉴定意见的疑惑,提升了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今后,鉴定人出庭作证将常态化。”鉴定人陈立平无比感慨。“这不但促进了鉴定人自身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也强化了庭审效果。”
(桃源县检察院 王海霞 陈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