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对家庭暴力说不
近日,家住武陵区某街道的妇女许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询问得知,许某和丈夫结婚多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多次对其进行家暴,为了孩子和家庭,许某一直忍耐,可其丈夫却毫无悔改之意。前几天深夜,丈夫酒后回家对着许某又是一顿拳打脚踢,许某挣扎着逃出了家门,在打的去朋友家的途中,的士司机见状劝其报案,许某这才下定决心离婚。得知详情并核实其身份信息后,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完成了申请、审批手续,并指派了一位女性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首例反家暴案件。婚姻家庭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本着应援尽援的原则,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