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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车祸获赔 原夫妻反目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03-15 09:39:50 【字体:

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为分割死去儿子的死亡赔偿款,原来的夫妻成了敌人,亲情在金钱面前显得格外脆弱。

田某某与唐某某原是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儿子已经结婚并生子,本可以在家带孙子享点清福,可是他们的儿子却突然在201510月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共计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8万余元。然而这28万余元赔偿款却成了这对年过半百夫妻不安宁的导火索。

田某某在安葬好儿子后,与唐某某一起去保险公司领取了这28万余元的赔偿款,可是在之后双方却因为赔偿款反目,2015年年底,唐某某起诉至澧县法院要求分割赔偿款。承办法官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多次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可是原告一直不予露面,仅仅委托律师到场,后承办法官只能不厌其烦地通过电话与原告进行沟通。承办法官从法理、人情出发,给原告和被告阐明赔偿金的分割方法,慢慢减少原、被告间期望值的差距,并希望他们能考虑到年幼的孙子能够和和气气解决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32000元。

案件是结了,但案件背后值得引人深思的是,亲情与金钱到底该如何取舍。本案中原、被告虽最终就赔偿款达成一致,但原本的夫妻从此反目,已经破裂的亲情已经很难得到修补。

(澧县法院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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