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座谈会在常德中院召开
3月11日下午,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座谈会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及湖南省委政法委等六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家明主持,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市司法局副局长余小萍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武陵、津市政法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律师协会会长杨迪清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家明介绍了常德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情况,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副主任瞿言东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省委政法委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与会人员就全市建立律师参与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律师的选任、管理,申诉案件的类型,律师的参与方式,资金保障,制度运行模式、管理机制等具体实施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提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发挥法律共同体作用的需要,是推进司法改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实现案结事了的需要。就如何开展该项工作,他建议,一是要统筹推动,建立联席委员会;二是要大胆创新,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三是要选择好、培训好开展此项工作的律师队伍;四是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经费保障。他表示,全市法院将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广”的原则,先由市中院、武陵区、津市法院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法院将在推进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相关设施等,充分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共同推进该项工作在全市的顺利开展。
市司法局余小萍副局长提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全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队伍应认真履责,积极落实。下一步,将本着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步建立律师人才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保障律师能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去。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家明强调,要认清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核心价值意义所在,有助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纠纷,有助于实现共同的价值追求,有助于构筑新型的政法部门与律师队伍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体现律师职业的自身价值,有助于拓宽律师的工作渠道,有助于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他强调,一定要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按照“先重点试点再全面推行、先义务参与再政府购买、先全面摸底再选择重点”的原则,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席委员会,选择部分市直政法单位和武陵、津市两个区市开展试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开展,力争创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伟 王文莉 陈轶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