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出台5项新规定,简化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简化优化公安行政服务流程,更好地落实便民服务,自2015年12月29日起,桃源县公安局出台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5项新规定,简化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
一是群众来出入境窗口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取消提供户口本等申请材料限制;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今后不再提交户口簿,有关办证人的户口信息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
二是办证期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便利了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是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时,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提交组团社发票。
四是出入境窗口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快递送证等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
五是公布监督电话号码(0736-6684100),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出入境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人民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水平。
(桃源县公安局 李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