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白衣镇: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成效初显
为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提升建设“无上访村(社区)”工作成效,津市市白衣镇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实施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三”次初级调解。发现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首先由村(社区)组织调解,对于达不成协议的矛盾纠纷须调解三次,每次调解都必须详细记录,并有各方签字,其中第三次调解联村(社区)干部必须参加并签字。二是“二”次深入调解。对于村(社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凭三次调解记录可交由司法所调解,司法所调解一次后未达成协议则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共同调解。三是“一”次回访或陪访。矛盾纠纷化解后,司法所就调解结果进行一次回访,对于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及相关单位进行一次陪访。
各村(社区)及时将矛盾纠纷收集录入至综治大数据平台,司法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年计分制考评,对逐级调解的干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严格兑现奖惩。据统计,白衣镇9个村(社区)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6起,成功调处115起,调解率达99%。“三二一”工作法不仅有效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减少越级信访隐患,强化镇村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也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树立了一个可参考、可借鉴的规范模式。
(津市市综治办 谢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