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法院“四明确”做好对受处分人员“回头看”
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近日,澧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对2017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一是明确要求,确保实效。回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组织关怀的原则,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回访工作全过程。通过回访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对表现好的人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思想尚未转化的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提高认识。
二是明确形式,做好记录。制定详细的回访计划,通过谈心走访、个别交谈的方式,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党员群众的意见,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并对回访谈话全程记录。
三是明确内容,严格程序。回访中主要了解受处分人员当前工作情况,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以及当前在工作生活中是否存在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了解所在党支部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查看政工部门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资调整,职级变动等执行情况。
四是明确结果,建立台账。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填写《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将相关走访、谈话记录等档案材料及时规范建档,并上交派驻纪检组备案,回访结论将作为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
(澧县人民法院 周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