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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支队三项建设硕果累累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3-19 17:12:35 【字体:

  2009年以来,常德交警支队认真落实公安部的整体部署,把“三项建设”作为全年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以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优化执法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确保了全市道路安全、畅通,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2009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6起,死亡203人,伤728人,直接经济损失206.7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97%、6.88%、11.11%和上升2.36%。三项建设成效硕果累累。

  一、细化标准,强化监管,搭建执法平台,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支队坚持从理念入手,从规范着力,从热点问题切入,从长效机制下劲,从具体细节做起,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交警系统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5.8768万起,非现场执法25.955万,占执法总量的72%,无一起因民警执法引发的进省赴京上访案件,无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没有发生民警违法违纪甚至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

  (一)制定规范,细化标准。按支队、大队、中队分层分级,按城市、农村分条分块,按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窗口等工作 岗位分项分类,共制定了13类工作规范,并编辑成《执法规范化建设操作手册》,下发到每一位民警。还遵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按《湖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划分为不同阶次,分别设立相应的处罚裁量基准,对未戴安全头盔、未携带驾驶证等23项近40种轻微违法行为给予教育放行;对一般违法行为按中、下限处罚;对超速50%以上、酒后驾车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才按上限处罚,大大减小了民警执罚的自由裁量幅度,确保了执法公正,有效地提高了执法的社会效果与公信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去年3月13日,支队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对支队机关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大队领导和所有二层骨干共150多人,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培训,随后召开了近400名干警,100名监督员参加的动员会。去年4月份,各大队、部门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开展全警大培训。各大队采取专家讲课、骨干释疑,交办自学等方式,组织民警学习《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和各种法律法规。同时,支队对全市适龄在职民警,按岗位进行考试,凡不及格的民警不得上岗执法,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提拔任用时不予考虑。去年5月份,在各大队自行组织考试后,支队按照各大队参考人员20%的比例进行抽考,对7名抽考不及格的民警进行了通报,离岗培训。

    (三)内外着力,强化监督。支队从内外同时着力,加强了民警执法的监督力度,对民警执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通过抓内部考评制度落实,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民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到位,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先后采取暗访、抽卷、回访事故当事人等方式对全市各大队开展了4次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考核。同时,拓宽了外部监督渠道。通过支队领导周三接访、行风热线、市长热线以及日常信访接待等途径,收集群众诉求、反映民警执法问题的,一一给予调查核实。 去年支队共受理行政复议2起,均予以维持;受理投诉51起,纠正14起,受理事故复核33起,纠正2起。对执法办案中的3名责任人,均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决予以了处理,并调整了执法岗位。

  (四)树立标杆,引路示范。积极开展“双百”创建活动,在全市交警系统确定了10个省级示范岗位、10名省级示范标兵,14个市级示范岗位、16名市级示范标兵,通过不断狠抓各示范岗和示范标兵建设,树立广大民警学习的标杆,发挥了以点带面、以强促弱的作用,推动了全市交警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市城区10个标准作业示范岗推出后,较好地解决关系民生的社会热点,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支队精心了选定10名负责人和10个岗位,经过外出考察、集中培训后,于去年5月6日,举行了隆重的上岗启动仪式,正式向社会全面推出。支队还从规范执法行为、畅通交通秩序、服务群众等方面,制定了标准作业示范岗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了群众评判机制,对示范岗每月组织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群众测评、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回访、年终进行人民满意交警投票。对评上满意示范岗的交警,优先立功授奖、优先选拔晋职晋级、优先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夯实根基,强化应用,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核心战斗力

  (一)加快公安网络建设和系统推广应用。支队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全市公安交警网络,提高网络速度。支队到大队网络带宽全部由2M升至100M,大队到中队网络带宽全部达到2M以上。加强各类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支队重点加强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交警队信息平台、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等系统应用力度,确保丰富数据内容,增强数据有效性和准确性,其中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数据误差在2‰以下,交警队信息平台属地化率在80%以上,为基层民警执勤执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信息支持。

  (二)加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用维护。加强了市县两级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功能的开发和应用,支队根据城区各道路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了4个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充分利用交通诱导系统,合理组织城区交通流,通过全市8块交通诱导屏,发布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4万多条,提醒驾驶人绕开交通堵点,有效地缓解交通拥堵。充分利用卡口测速、电子警察、流动电子警察等系统,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实现了全城监控、全路段监控。促使驾驶人自觉守法,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此外,支队加强了系统的维护,去年4月1日起,将市城区智能交通系统的维护外包给专业公司,设备基本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三)规范电子监控设备使用。支队成立了暗访检查小组,对全市国省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和限速标志标牌的设置进行了认真检查,着重检查所有测速路段是否有明显的标志标牌、所使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是否经过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检定、检定是否过期、罚没收入是否坚持了收支两条线,对录入的交通违法信息是否按时进行了告知。同时,支队还将全市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在电台、网站、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告知广大驾驶人。全市共检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17台,对超期检定技术监控设备的2个大队进行了通报,下达了整改督办函,对一个大队停办业务至整改合格。支队本级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严格自查,樟木桥和泉水桥测速卡口顺利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技术检定。

  三、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优化警民关系,不断提高社会亲和力

  (一)开展走访活动。2005年起,支队就开展了“千名交警联访万名群众活动”,通过走访、整改、回访等工作措施,听取群众意见,优化自身工作,改善警民关系。去年,支队再次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采取上门见面走访、座谈联欢走访、电话书信走访等多种形式,共走访人民群众近10万多人,其中大代表2600多名,政协委员3400多名,大型企业法人代表1110多名,重点驾驶人7570多名,农村支部书记、城镇社区书记2860多名,走访执法监督84个单位、走访新闻舆论部门71个,累计为群众解决问题630多个,征求意见建议15000多条,确定长期帮扶事故特困家庭120多个,为群众捐款10万多元。支队组织全市近千名交警开展了集中走访周活动,达到“四个80%以上”、“两个100%”和“三个五”的工作要求。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企业法人代表;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农村支部书记、城镇社区书记走访80%以上。执法监督单位;新闻舆论部门走访达100%。了解老百姓当前需要交警部门做的5件事;每个中队对规范执勤执法工作提出5条意见;每个中队确定解决5个具体工作问题。支队确定24个事关民生、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以《支队机关为民办实事任务交办表》的形式交办到支队领导和机关各部门。每个大队确定了必须化解的3个以上信访案件,以《息访息诉任务交办表》的形式交办到大队长、教导员和分管大队领导,确保信访案件息访息诉。为期3个月的“大走访”结束后,支队又建立了走访长效机制,每月定期走访辖区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巩固走访成果。

  (二)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支队根据群众的新要求,以争创人民满意机关为契机,不断推出、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去年全市74个单位参加的行政效能测评中,支队名列全市第二。同时,着力规范了科目二考试,坚持考试员抽调、管理和监督由不同的科室负责,每名考试员每次工作时间为一个月,不连续抽调。考试员上岗在每月开考前2天由社会监督员抽签确定。执考前,支队长对所有考务人员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市优化办聘请50名监督员,每月由其随机抽取3至5名社会监督员进驻考场,开展全程监督,并建立考试员、学员、驾校、教练四个方面的相互监督机制。在省公安厅三次警务调查中心中,支队驾考工作两次排名第一,一次排名第二,在全省创人民满意考场流动红旗评选活动中,名列全省第二。同时,在认真落实省总队“双十八条”的基础上,推出了便民利民十二条措施,在市城区东风本田汽车、华运通汽车、丰田汽车销售店设立了服务站,办理国家免检的小汽车上户、临时号牌发放等业务。去年7月份开通营运车辆年度检验“绿色通道”,的士、公交车、大型企业车队车辆年检时可通过专设的绿色通道直接上线检测,或通过预约的方式,集中在周末时间专门办理年检业务,减少了营运车辆年检等待时间。先后将国产免检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下放到澧县、石门县,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换、补证业务下放到各县级车管所。去年11月将驾驶人换、补证业务和车管业务进行综合受理,实行一窗式服务。正式开通“一网通”业务,车主可自行在互联网上录入机动车相关数据和预选号牌,驾驶人可在指定的任何一家医院进行办理体检业务。

  (三)狠抓正面典型宣传。支队加强了全市交警系统正面宣传,挖掘、推介警队先进典型和事迹,推出了沈国初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大大提升了交警形象。沈国初参加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顺利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二次当选全市十大新闻人物。支队与省市各级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常年在常德晚报、常德网、常德电视台图文频道等媒体开始专栏,正确引导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去年,省委宣传部将沈国初作为2009年度全省重大典型人物,与此同时,支队配合由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湖南卫视、经视、教视等二十余家中央、省级媒体组成的“沈国初先进事迹宣传报道新闻采访团”,深入常德对沈国初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采访。而且还在去年5月份,配合省厅、总队组织沈国初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州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宣讲。同时,支队还成功组织了全市交警系统第二届“十佳交通民警”评选活动,在常德日报、常德网、常德电台交通频道播发26位候选人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反响,经过筹备、宣传、投票、评选等阶段,最终评出沈国初等“十佳交通民警”。

  (四)开展事故人民调解员工作。常德市被公安部、司法部确定为全国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试点的五个城市之一后,支队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人民调解新机制,为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一条更加便捷的途径,全市共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1242起,其中一般程序事故485起,简易程序事故757起,涉及金额2502万余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支队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市委市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三调联动”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综治、司法、公安交警、法院、保险部门负责人组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将市城区10名人民调解员工资,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支队以市委政法委“三调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制定了调解工作规则及考核奖惩办法,编写《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指南》,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各县、区(市)建立了12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和事故量比较大的交警中队共设置20个调解室,从政法系统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大学生中选聘调解员52名,通过集中培训后,于去年7月份正式开展调解工作。

  (五)妥善处置市民网上诉求。支队以网络为平台,建立与市民沟通的桥梁,信息监控人员每天三次浏览市民留言及相关网上留言栏目,30分钟内对有涉交警诉求问题报主要领导签转,对咨询性、求助类留言当天予以回复,对复杂性、需调查了解的问题5天内给予答复。对跨部门或有涉行业管理的重大性问题,由办公室提请领导召开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或问题处理措施。在处置网上诉求时,支队坚持“快”字当先,做到获悉网上诉求快,回复意见快,整改行动快,有效化解了矛盾,满足了群众的诉求,今年网上涉及交警诉求123件,受理123件,回复率、处理满意率均达100%。

(胡海军、牟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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