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明同行 为司法增辉
——津市市司法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近几年来,津市市司法局在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狠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文明程度,实现了机关作风明显转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公众满意率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自2011年以来创造了不菲的成绩,为我市捧回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被授予“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津市市人民政府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系统共有12名个人、33个集体获得了国家、省、市级以上表彰,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相关业务工作迈入全省方阵前列,司法行政工作多次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2014年7月23日,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栏目对我局开展的“法治夜话”活动进行了专题报导;同年11月6日,《常德日报》头版头条刊载了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团助力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介绍;2015年7月30日《湖南日报》刊发局长聂平凡署名文章《以创新精神推进“六五”普法》。
落实创建责任,把文明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
津市市司法局坚持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局领导班子始终牢记创建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系统工程来抓。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办公室,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工会主席专门抓,创建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自创建开始以来,始终把创建的各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使文明创建贯穿于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全局自上而下形成浓厚创建氛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各股室和职工的创建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通过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与支持和保障,形成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干部职工齐抓共建、人人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局面。正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常建常新,才让文明成为每名干警的自觉行动,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抓实创建载体,不断提升职工文明素养
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以道德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道德讲堂。道德讲堂每季度开展一次,共设“做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发善心、送吉祥”六个环节,旨在为全局干警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在提升干警素质、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局营造了“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的良好风气。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来抓,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道德规范典型事例,学习道德模范感人事迹等,提升政治素质,打牢思想基石。开设青年干警讲法,要求全局35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讲活、讲好、讲全一部法律,时刻做到口中有法,脑中有法,心中有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辨别能力。积极响应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出“休闲一刻”,通过聘请专业瑜伽教练,每周二和周四的下班前半小时引导干警学习瑜伽,达到身体、心灵与精神的和谐统一。组织开展“快乐金秋”乒乓球比赛和“创文明迎国庆”羽毛球比赛,团体赛和个人赛都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紧扣七个传统节日主题,丰富传统节日内涵,如春节开展登山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清明节组织干警参观林伯渠故居,缅怀革命先烈;端午节走进灵泉敬老院,开展“情系孤老 粽叶飘香”活动;中秋节唱响经典红歌,共度花好月圆夜……多年来,该局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学雷锋、交通劝导、金秋助学、对口帮扶、义务献血、文明用餐、全民健身等活动,从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见精神,牢固树立团队的核心价值观,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终形成集体的意志、共同的追求。文明司法蔚然成风,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丰富创建内容,司法文化建设实现常态化
走进津市市司法局,随处可以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氛围,大厅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大字映入眼帘,电子显示屏和政务查询机循环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宣传片。精心打造文化长廊,在2层办公楼走廊必经之路,将司法行政精神、法律名言、防腐抗变、道德建设等不同主题内容的20块展板相互融合,建设成为集观赏性、警示性、启迪性于一体的司法文化载体。为凝聚全局人员共识,津市市司法局经常组织全局性文化主题活动,先后组织了“四个一”活动:举办了一次“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党课。副局长、纪检组长向阳同志给全局30多名党员上了一堂“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既是一场深刻的党风党性党纪教育辅导,更是一次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通过撰写“三严三实”心得文章,时刻提醒干警警钟长鸣、静以修身,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编写出版了一本《印象司法》,共计38篇文章和插图,分司法春秋、司法人物、司法文艺三大块,生动描叙了默默坚守在“第一道防线”的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的风采。拍摄了“周浩佬说法”一系列宣传短片。“周浩佬说法”每集片长大约15分钟,目前已拍摄了《一张罚单》、《告状》、《王司法的故事》、《“法援”立案记》、《公证无瑕》等54集普法情景剧。该系列情景剧通过津市人讲津市话、演津市事、唱津市曲,使群众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受法律知识。唱响了一支司法行政之歌《幸福的日子乐呵呵》,通过邀请专业的音乐家作词作曲,原创一曲表现津市司法发展历程、体现司法人精神风貌的“司法之歌”,并在全局推广传唱。积极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政工、工会及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组织全局干警为我局退休干部洪振军捐款,彰显人文关怀;团委与津市监狱联合开展单身青年干警联谊会,解决青年交友问题。通过多年的努力,该局形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友善、争先创优、文明办公的良好文化氛围,干部职工学有激情、干有劲头,锻造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铁军。
注重文明传播,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会的文明进步需要每个人的付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作为普及法律的“先行官”,津市市司法局率先成立了全市首个法律服务志愿队。这支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队主要由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100多名志愿者组成。此志愿队的成立,改变了法律服务专业志愿者队伍少、规模小、人员散的现状。自2013年4月以来,津市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职能,将法制宣传与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创办了“法治夜话”这一普法品牌,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分期分批下到村组,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与老百姓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全新的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了普法效果。两年多时间,“法治夜话”活动硕果累累,共组织开展“法治夜话”120场,在群众中开展法治微宣讲128次,为群众解答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交通安全以及侵权责任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2000多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协助基层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多件,同时,通过“法治夜话”活动,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300多人,对全市农村《村规民约》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赠送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充实农家书屋。随着“法治夜话”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广大群众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理念得到极大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明显提升。近几年来,津市市有20个村(社区)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荣誉称号。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局掀起了网络文明传播新风,开启了网络文明建设新风尚。把全局熟悉网络操作、文化素养高和写作能力强的青年干警全部扩充到网络文明传播志愿队伍中,创建法律服务网络文明传播小组,指定3人作为志愿者骨干,带领其他志愿者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通过微博、博客原创、转发、推荐、评论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大力倡导主流价值观,用主旋律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据统计,目前已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表原创文章300多篇,积极推荐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文明建设创举。
扩大创建成果,发挥公平正义的社会正能量
津市市司法局承担着全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工作,在追求文明的路上,他们锲而不舍,一路前行,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法律服务有突破。截至10月,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余件,办理结案200余件,解答咨询300人(次);开展法律援助专场宣传活动8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4000余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590余件。政府法律顾问团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17次,参与市政府“澧水二桥”、“五城同创”、“稻花香集团合同案”等重大决策活动4次,提合理化建议8条,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协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1件。
安帮矫正有实效。全市安置率和帮教率达100%。一年来,对26名“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给予适应性生活救助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性救助资金1.6万余元,为2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
指导人民调解有作为。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
涓涓细水汇成大海,文明体现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津市市司法局通过集小善成大文明,把文明创建活动做深、做实,在社会文明进步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津市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