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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三个提升”加强窗口服务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5-08 15:51:07 【字体:

  为推进法治桃源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展示政法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桃源大队按照县委政法委指示精神,以县委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为总揽,立足实际,从小事出发,从窗口服务抓起,注重工作细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服务窗口新亮点、新理念,以“三个提升”举措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提升违法处理窗口服务水平。要求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必须要做到主动热情为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动群众,帮助群众,以此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还设立了警务公开栏、服务卡、PS机、电脑,让群众不出门就可以办理违法处理。并将违法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程序、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二、提升车管业务窗口服务水平。大队要求全体车管所业务民警、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业务规定,推行“延时服务、微笑服务、诚心服务”,把服务工作具体体现在日常每位民警和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中,始终做到脸带微笑、语言温和、业务精通快速、便捷,让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享受到民警工作人员的热情。大队车管所还实行窗口“首问责任制”和“引导”办理制度,强化“一站式”服务,努力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提升事故处理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接处警工作规范要求,出警做到着装整齐规范、快速高效、规范执法。要求民警本着为民解难、为民分忧的服务理念,公平、公正处理事故,做到处理结果让事故“双方”当事人满意。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把握案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法律条文运用要做到准确无误。遇有非重大交通事故能调解则尽量调解,公开公正调处双方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不让当事人觉得有不公正现象发生,尽最大努力平息双方冤气,达成和解协议,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桃源县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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