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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常德行” 我们在行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6-01 11:27:53 【字体:

——津市市司法局扎实推进2015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5月27日上午,津市市召开2015年“司法公正常德行”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工作,并对2015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以来,津市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以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规范化管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水平普遍增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今年,津市司法局将紧密围绕“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司法公正”这一主题,积极投身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之中,严格落实活动要求,推进司法公正,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津市司法局将严格落实活动各项要求,精心谋划部署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在思想认识上提出了更高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的活动专题会,坚持认识先行,自觉平息形式论、无关论、轻松论等模糊认识,统一思想认识,鼓实劲、出实招、见实效;二是迅速研究部署。根据今年局党组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股所、到人。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实际,拟定活动方案,任务分解到股所,做到切实可行。三是抓好组织调度。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动员会,全面启动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对照各阶段活动要求,及时强调、总结、整改,针对具体任务进行一月一调度、一个阶段一调度,确保活动抓紧抓好取得实效。

  二、强管理提能力,推进执法公正

  推进司法公正,要在注重问题查改、加强制度管理和提升能力素质方面着重下力。一是注重自查自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要求认真自查,限期全力整改,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正、执业不诚信问题,不断增强规范公正执法、诚信执业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业务规程,切实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准入关,把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审核关,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执法不公正、执业不诚信事件和人员的查处力度,用制度确保严格依法办事。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在继续坚持用“讲的好课、办的好案、解的好难”的“三好”标准锻造司法行政队伍的同时,推行干警法院庭审旁听、人民调解观摩、下乡普法答疑等学习提质工程,督促司法行政干警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避免因能力不够、业务不熟导致执法、执业不公。

  三、紧扣“监督”、“公正”,务求活动实效

  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监督法》相关规定,紧扣“监督”、“公正”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一是利用平台促监督。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局机关网站、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栏等平台,公开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相关信息,公开各类执法执业信息和案件办理流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立局长电子信箱和投诉举报信箱,健全信访接待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继续搞好“开门纳谏”活动,主动接受外界监督谏言。二是明确重点强监督。把法律服务市场整治、公证事务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查、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和矫正对象风险评估、请假事宜审批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建立健全公证事宜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员工作规程,规范非监禁刑刑罚执行流程,确保执法公正、执业诚信。三是紧扣法治津市建设中心抓监督。紧扣司法行政部门在“大干新三年,建设新津市”战略工程和法治津市建设思路中承担的任务,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在全民守法工作、法治政府构建、司法公正体系建设、法治创建等各项法治津市建设任务中承担的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

  津市司法局将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严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积极服务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队伍监管树好形象,积极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法治津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津市市司法局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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