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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律 化矛盾 优服务 促进美丽新农村建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2-13 16:51:21 【字体:

——津市市司法局服务新农村工作纪实

  为全面推进津市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津市市社会大局稳定,2014年度,津市市司法局结合津市市农村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实际及本局工作职能,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合理制定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津市市农村的和谐稳定。

  一、重实效,创新普法形式贴近群众生活

  打造全新普法品牌,深入开展“法治夜话”进乡村专场活动。津市市司法局推出的“法治夜话”进乡村专场活动围绕广大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分期分批下到村,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与老百姓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有针对性地传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一年来,“法治夜话”活动硕果累累,共开展农村专场活动22场,开展法制讲座86堂,为群众解答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交通安全以及侵权责任等多方面的法律咨询2000多条,现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2件,惠及全市城乡群众,目前已成为具有津市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

  壮大普法队伍,认真开展普法小分队送法下乡活动。为进一步壮大六五普法活动队伍,津市市司法局组织成立了青年干警普法小分队。普法小分队由津市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分管副局长任队长,团支部分管领导、津市市司法局工会主席任副队长,十三名35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任成员。普法小分队成立后开展了一系列青年干警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并发放《平安津市便民手册》、《法律送上门维权我帮您》等宣传小册子,同时进行一对一的入户走访,热心为广大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变被动答疑为主动送法,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加大经济投入,认真编撰印制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津市市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与群众需要,投入10多万元,将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法律难题,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本局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相关知识,采取一问一答、案例解析和相关司法行政业务分类介绍的方式,编印成《平安津市便民手册》、《法律送上门维权我帮您》宣传单、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手册、公证系列服务手册等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方便了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咨询和服务。

  开拓工作思路,开辟多媒体普法新阵地。津市市司法局在坚持传统普法方式的同时,积极开拓思维,将法治文化与本地方言相结合,组织拍摄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周浩佬说法”系列剧之《矫正人生》、《公证无暇》、《横祸》,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充分挖掘本土文化创作了《法治新农家》(快板书)、《公民学法》(三句半)、《幸福的日子乐哈哈》(普法歌曲)、《农村普法》(光碟),质朴实在的语言文字与实用便捷的宣传载体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法治的感悟。

  二、促发展,规范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今年来,津市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以人民调解为依托,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各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的原则,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截止2014年10月,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923起,调解成功率达99.5%。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臻完善。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津市市司法局狠抓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网格化、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0余个。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人民调解员560余人,为做好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得到调整充实后,依据《人民调解法》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八有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年初,该局重新印制了123本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台帐,及时下发到各个村(居),并针对重点内容逐一进行指导。二是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了两个人民调解示范点,以点带面,力争全面达到规范化要求。三是先后制定了《2014年基层司法所岗位目标管理考评表》、《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调解员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分为基本补贴、办案补贴、以奖代补三部分,对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区分简易、一般、疑难、重大4档(以调解协议书为准),按照一案一卷,调解成功,协议履行一案一补的原则实行补贴。

  三、树形象,围绕“三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津市市司法局在创新服务载体上下功夫,强化服务水平上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止10月底,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240余件,办结230余件;解答咨询300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培训8人,共40课时学习。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一是利用“法治夜话”活动,分别15次下乡村到新州、棠华、襄阳街等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发放有关法律援助知识卡和资料,开展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开展“法治夜话”活动,在现场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台、报纸、书刊,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扩大知晓度。津市市法援中心在津市市电视台专门摄制《津市市司法行政在前进》专题节目,介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性质,扩大法律援助影响,让广大居民群众自愿接受法律援助的实惠。

  建好一流窗口,加强法律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津市市司法局举全局之力,投资25万元建设100平方米规范化接待窗口。一是完善基础设施。窗口建成后,津市市司法局先后添置了服务台、咨询台、视频台、沙发、便民台、凳子、饮水机摄像监控等设备,尽可能方便群众。二是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升服务质量。津市市司法局从全局抽调了2名具有法律本科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女公务员在窗口服务,对她们在上岗前进行窗口服务培训,并制定了窗口工作规范,力求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窗口服务。

  组织律师下乡送法,方便村民获得法律服务。津市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走村串户,进到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夜话”等活动,让律师贴近群众,让法律深入民心。一年来,共有12名律师进农村开展法律讲座6场(次),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7场(次),累计服务群众3876人,极大方便了广大村民获得法律服务。

  (津市市司法局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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