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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三三”机制化解执行工作“六难三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9-17 10:36:27 【字体:

  津市市人民法院通过实行“三三”机制,强力整治执行工作中的“六难三案”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突出“三个带头”。制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5个院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每个案件除分管院长全面把关以外,还确定一名包案院领导。带头严明纪律。在制订纪律责任制时,对小组成员建立了严于一般干警的纪律标准,在遵守纪律方面,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对院党组安排的执行任务,要带头落实,绝不推诿。带头办理案件。坚持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带头办理案件,集中力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四类执行案件,今年已执结疑难案件12件。带头改进作风。要求小组成员向全体干警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三个抓手”。对执行积案进行清查摸底,认真做好案件数据核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为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三抓”。抓窗口建设。开辟执行接待立案窗口,设立“值班法官热线”,方便当事人执行立案。将执行款项发放前移至执行立案窗口,集中一天为执行款项发放日。抓流程管理。实行随机分案,从源头杜绝“三案”的产生。加强办案节点控制,对启动时限、财产线索核查、执行措施等多个办案节点进行控制,实行“双考核”,由审判监督部门和执行领导小组逐月进行考核评查。抓积案办理。针对四类执行积案,将执行调查、财产处置两个阶段合二为一,每件执行案件均由一名执行员跟案到底,使力量更加集中,责任更加明确,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规范干警行为着力“三个重点”。为规范执行行为,杜绝违法情况的出现,着力“三个重点”。重日常规范。严禁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吃请,严禁接受当事人送礼、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娱乐消费。重常态监督。将干警工作作风和司法廉洁作为督察重点,每月通过专项检查、案件回访、邀请法院监督员等方式进行督察。重业务学习。实行“传帮带”,开设“执行法律大讲堂”、定期邀请经验的执行法官开展讲座,采取执行月例会措施,从思想上规范干警行为。

(津市法院 庞延文 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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