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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推行“一三六”工作法,促进法律援助健康发展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10 18:00:08 【字体: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于民,临澧县司法局采取“一三五”工作法狠抓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上级法律援助部门的高度认同和群众的好评。自2013年1月至20145月共接待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余件,为困难群体免除律师费用150余万元、申请减免诉讼费用200余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成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临澧县司法局于2013年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其他局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小组主任。领导小组的成立,为该局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亲自抓,领导抓全员的良好局面,并有利于统一调动全县法律援助力量集中办理案件。

  二、建立健全无缝覆盖的“三级”援助组织。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临澧县司法局加强了援助组织力量建设。一是配齐配强援助中心力量。该局党组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援助中心力量的配备,一直能保障中心长期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今年还将3名以前担任司法所长的援助律师调入机关任职,这样临澧县全部援助律师均调入机关,在援助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有利于集中援助律师高效办理大案要案。二是拓展部门援助站建设。临澧县法援中心在已建17个乡镇法律援助站、“涉军法援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残联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近两年又在县团委、县老龄委、县社会救助局、县工会、县仲裁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看守所新组建了法援工作站。三是健全和规范村级援助点。近两年,该局以加强村级调解组织阵地建设为契机,在全县338个村居健全了法律援助点,统一了援助点标识、工作台账及工作流程。随着中心、站、点网络的不断健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全县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打通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强化“六项”措施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创新机制。临澧县司法局每年都结合本县实情制定下发《临澧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分配表》,将法律援助任务分解到人。为了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该局完善了月工作调度制度、律师介入信访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申请法律援助衔接制度、案件评审制度,等等。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局长递交了责任状,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为了简化审批程序,临澧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行了有机衔接,方便了社会弱势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和救助。

  2、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援助者素质。临澧县司法局严格坚持双周五业务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法律知识学习与庭审观摩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学、帮、带、考”四字,狠抓全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全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

  3、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临澧县司法局采取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全县“3.8”、“3.15”、五月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月、法治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利用墟场赶集的时机设立宣传台,现场发放法律援助知识传单和法律知识小手册,并指派律师为现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将法律援助知识和律师带到了群众身边,走到了田间地头。同时,认真落实《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法律援助工作与上级指定办理相结合,与信访工作相结合,与“双联”和扶贫工作相结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给予援助,真正做到了应援尽援。

  4、强化案卷质量评查,提升案件质量。首先,该局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近两年,临澧县司法局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机制,系统规范了案件质量流程管理,组建了局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办案人员所办案件进行严格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次,坚持一案一评。该局对所有结案案卷进行评查,保证评查率达100%;第三,坚持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束后,该局严格按标准兑现办案补贴的同时,将评查结果与案件补贴紧密挂钩,区分案件等级发放办案补贴,杜绝了只讲办案数量、不重办案质量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5、强化援助纪律,确保群众满意。首先,做到警钟长鸣。每月工作调度会议上援助中心均对法律援助纪律进行强调,并多次集体学习《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其次,加强了案件受理、审批、办理过程的监督。临澧县司法局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公布了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对法律援助中心及站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援助决定不服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对群众反映成立的异议或投诉,该局坚决予以变更或处理,畅通了援助案件入口;同时通过案件卷宗抽查、听庭等形式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过程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承办人员对案件不负责任走过场,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第三,加强了结案回访。该局对结案案件采取看案卷、回访当事人、实地调查等形式征求受援人意见,对受援人反映的承办人员违反援助纪律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6、强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了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临澧县司法局利用农民赶集日、部门法律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农村法制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活动,派专职律师坐阵面对面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同时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城广场电子显示屏、本局网站等载体,极大限度地公开临澧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案由和承办人、案件评查结果、办案补贴发放、案件接到质量回访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近几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

(临澧司法局 徐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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