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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二三机制”助推新年交管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3-20 08:17:37 【字体: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密集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交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年交管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大队2014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完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两个工作规范”,出台民警、协警、工作人员“三个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激励效能,助推新年交管工作取得更加优异成绩。

  一、围绕“一个目标”。大队总支按照省市交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年度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包括:一个“争创”、两个“力保”、三个“不失分”、四个“杜绝”。一个“争创”即:争创全国(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二个“力保”即:力保综合考评全市红旗单位,力保大队既有荣誉称号;三个“不失分”即:“文明城市”复查保牌辖区交通指数测评不失分,“交通管理模范城”复评辖区交通指数测评不失分,警调民调测评不失分;四个“杜绝”即:杜绝因民警执法不规范引发的媒体恶意炒作或有影响的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杜绝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杜绝因处警不及时造成的辖区交通严重拥堵事件,杜绝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完善“两个规范”。一是完善路面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大队根据当前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际,结合当前交通秩序“八大整治行动”,调整警力部署、科学安排勤务,对路面民警警容风纪、遵规守禁、违法查纠、安全宣传、违法劝导、护学岗建设、民警自身安全防护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大队按照“勤务跟着警情走、警力围绕勤务动”的原则,做到哪里有警情警力就出现在哪里。通过进一步完善路面勤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的管控,加大“八大整治行动”工作力度,确保辖区交通违法逐步减少,交通秩序持续改善。二是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大队以“保畅通、创满意、增效能”为目标,注重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重点解决接警、处置和后期处理三个点段速度缓慢、效率低下和容易引发群众不满的敏感问题,继续完善以“快接警、快处置、快办理”为主要内容的“三快”工作机制。同时,大队对接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十项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从案件受理、案件调解、案卷制作、错案追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三、出台“三个办法”。一是高度重视队伍管理。新的一年,大队把队伍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十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部党委“十项规定”、“六项要求”和交警支队“十八项措施”。大队按照部、局和省、市公安交管工作部署,制定严谨精细的管理考核制度,在全队民警、协警和工作人员中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注重对内务管理脏乱差、警容风纪不严、庸懒散等问题日常考核、督导和整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树立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的队伍形象。为激励工作、奖勤罚懒,大队制定了联带包创层级考核办法。二是完善精细化层级考核办法。大队对照今年工作要点对精细化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层级考核办法”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评分制度、考核制度、评比制度、考核标准六大类。“考核办法”涵盖民警、协警、工作人员三个“子办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路面执勤执法、路面交通事故处理、协助民警执勤、窗口及辅助工勤4个不同岗位制定考核细则。整个考核评分项目包括警务管理、秩序管控、业务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4大项、35类、160条。三是成立专门考核机构。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张建平任组长、值班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设立考核办公室,明确专职考核专干,负责日常考核和考核数据收集、汇总、复核、呈批及通报。四是考核的主要原则。大队新制定的考核标准实行100分制,实行值日警官考核、分管领导及考核办督查、层级管理考核和执法监管四项考核制度,通过常态化考核,考核管理实行日清、周评、月结,考核分值与年度绩效挂钩,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刘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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