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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了人民群众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26 10:00:36 【字体:

——汉寿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工作纪实

  心有所牵,行有所动。今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把庭开到村居,让法官走近群众,构建便民利民诉讼网络,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审判,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与亲和力。

法律宣传送上门

  “感谢法院,我知道该找谁赔偿我的损失了,请帮我算算我大概可以得到多少赔偿?”“你虽是农村户口,但在长沙务工已有三年多,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要求致害人赔偿伤残死亡赔偿金,加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损失,共计20万元左右。”听着法院党组成员杨恒胜的介绍,赵某频频点头,不时问上一两句。赵某系汉寿县崔家桥镇花山口村人,自2008年3月起,一直在长沙市一家劳务输出中介公司上班。2012年11月18日,他在长沙市芙蓉区某路段闲逛时,被一辆越野车撞成八级伤残,之后回家休养,适逢法官到该村入户走访,困扰他的法律难题在法官的指点下一一厘清。这是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五进”(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和“一包双联”活动中的一个剪影。每月的15日至17日,是该院的群众工作日,该院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0个群众工作小组,每月下到联系点村,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村办企业,了解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治安、农业生产等情况,发放法官联系卡,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走访、慰问困难当事人,解答村民们提出的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指导村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调处矛盾纠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庭站点员成网络

  “老人家,有什么事?”7月2日上午,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颤颤巍巍地走进蒋家嘴审判联络站。
  “我么崽不养我的老,我要告他,法庭管不管。”
  “当然管。您老别激动,慢慢说。”
  “我是祝家仑的,今年81岁了,养了四个崽女,两个崽每年出300斤谷,女逢年过节给点钱……”
  刘法官认真地听完老人的诉说,给村里的治调主任打电话,请他邀上老人的小儿子来审判联络站。治调主任和老人的儿子来后,老刘细问端详,原来他是个“妻管严”,媳妇嫌老人管事太多,不准他给父亲谷子。“羊知跪乳,乌鸦反哺,何况人乎”,老刘一番严厉的批评之后,他面露羞涩,惭愧地低下头,答应回去就给父亲称谷,并请治调主任帮他当见证。目送父子俩相依而去,老刘笑了。
  为了方便军山铺镇群众诉讼,减少偏远山区农民的舟车劳顿之苦,今年4月19日,该院在军山铺镇挂牌成立了审判联络站。联络站成立以来,老刘作为法庭派驻联络站的驻站法官,固定于每个星期二在联络站负责接待、解答指导群众咨询、办理立案、就地调解工作。这是汉寿县人民法院针对法庭管辖范围广,群众诉讼难的状况,构建起来的以法庭为中心,以乡镇为据点,以村居为依托,以人民调解员为基点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中的一个侧影,极大地方便了偏远农村的群众诉讼,减少了群众诉累。

巡回审判进村居

  “法庭到乡里开庭,这种方式公开、透明,让我们一辈子难得到法庭去一趟的人看到了法院怎么审案子,蛮好!” 5月9日上午,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汉寿县丰家铺乡响滩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放火案件。从四邻八村赶来的近200名乡亲,亲眼目睹了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并纷纷对庭审、案情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被告人曹某因与同组村民熊某结有私怨,今年1月30日晚,曹某驾车从丰家铺镇来到老家响滩村旋风组被害人熊某家,乘被害人全家熄灯入睡之际,将装在矿泉水瓶内的汽油泼在熊家木房前屋木质墙壁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熊某及时发现后将火扑灭。由于被害人和被告人均系当地人,乡亲们对这起案件高度关注。在案发地开庭审理该案,既审了案又普了法,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丰收,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坚持将当事人居住偏远、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案件,以及农忙季节出现的案件和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纳入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范围,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村院落,让老百姓零距离旁听庭审,利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依法处理问题,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众对司法的不同需求,年均巡回审理案件80余件。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风向标,法院的各项工作要以顺民心、解民忧、维民利为立足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如是说。

  (汉寿县人民法院  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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