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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突出三大特色宣传深入推进文明交通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8-16 16:40:04 【字体:

  为推进文明交通向纵深发展,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出贡献,桃源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道路客运安全年”等活动,突出“三大特色”,全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从7月份以来,先后开展各类宣传劝导活动2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余条,摆放宣传展板6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突出“社会面”宣传。桃源大队把安全宣传作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之一,在辖区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先后深入客货运公司、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农村集镇、学校等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上交通安全知识课,设立咨询点,向广大群众进行集中宣传讲解,营造了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同时,大队和县文明办、县省级文明创建办、县义工联、社区、中小学校、驾校等多家单位联合,在县城指导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各单位交通志愿者纷纷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劝导不文明行为、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到8月中旬,桃源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已达上1000人,开展宣传劝导活动20余次,引发了一场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风潮。

  二、突出“相结合”宣传。大队将安全宣传与民警日常勤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民警强化宣传意识,在路面执勤和纠违过程中,加强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讲评案例等形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让他们在接受处罚时也受到安全教育。同时,充分发挥“窗口”阵地优势,将大队车管所、违法、事故处理等“窗口”部门变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阵地。车管所大厅电视屏成天不间断播出各类宣传片和道路交通法规条文,各“窗口”部门门前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并将交通法规宣传材料随时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提醒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使办事群众受到直接生动、触手可及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三、突出“媒体”宣传。大队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把在工作中抓拍到的闯红灯、乱停车、跨越护栏等典型性不文明行为图片,通过报刊网站向社会公布,及时适时进行曝光批评,警示一小部分不文明交通行为者,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以文明交通为荣,以交通违法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大队还在各种整治行动和安全宣传活动中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报导文明交通中涌现出的典型形象和好人好事。并在县电视台开辟了“红绿灯下”电视专栏节目,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了“文明交通”专栏,在《常德日报》桃源版开辟了“政法天地”专栏,全面倡导文明交通,有力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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