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常德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近年来,常德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采取多项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受当地企业的欢迎和赞同。
一、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建全工作机制,出台服务措施。将市委、市政府推进“1115项”工程,即:在5年内将中联重科常德工业走廊打造成千亿走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千亿园区、将烟草产业发展成千亿产业集群,纳入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实行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挂点服务企业,预防部门牵头负责协调,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提供重点企业“贴身服务”,市检察院检察长牵头服务中联重科及相关项目、常务副检察长牵头服务烟草、副检察长牵头服务经开区,为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主动服务三个千亿工程。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1115”工程实施意见,并通过常德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营造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专项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深入结对重点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定期了解工程进展、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情况,结合走访调研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方案,开展预防调查、提供预防咨询、制定预防措施,保障投资安全。如市检察院与常德烟厂就常德烟厂技改项目共同成立预防领导小组和出台预防方案,将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高发的六个环节、易发的四个重点部门作为监督重点,对技改工程资金、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配合招标单位严把廉政资质门槛。三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中联重科灌溪产业园施工中,承包商陈某邀集20余人将两名阻工村民砍成轻伤。案发后当地村民反响大,受害人家属到检察院上访,项目被迫停工。鼎城区检察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工程负责人召开联系会,通报案情及作出批捕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同时提出保护陈某民事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具体意见,并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工作,消除社会影响,协调工作得到各方支持,使重点工程恢复施工。
二、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一是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联合公安机关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破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盗窃、诈骗等刑事犯罪进行集中侦破。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今年1至6月全市共批捕聚众扰乱企业秩序、阻挠施工、金融诈骗、敲诈勒索、侵占资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0余人,起诉20余人。涉企案件指定专人从快办理,并由院监察室进行跟踪回访,以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二是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澧县检察院在该县东建建材公司走访时,得知该公司受去年房地产调控影响,销售收入减少,面临停产的情况后,主动与县信用联社沟通为其联系贷款事宜,邀请信用联社领导到东建公司进行考察调研,通过努力为东建公司争取贷款200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难题。临澧县亿达食品公司加工的农副产品主要销往海外,而原材料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在临澧县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座谈会上,该公司负责人以提高油茶籽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由,提出规范油茶采摘秩序,建议寒露节气后实施采摘。临澧县检察院将该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适时采摘油茶的规定》,并要求森林公安加强对茶山周边的巡查,维护油茶采摘秩序。2012年,该县油茶籽质量明显提高,茶籽收购价格上涨,当地农民增收2000万元,亿达公司油茶籽出口价与同期相比每吨上涨2800元,出口总量增加800吨,公司创收3220万元。四是认真回应企业法律诉求。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市武陵支行与常德市鑫城房地产公司借款纠纷执行监督案,为鑫城公司增加合法收入2100余万元,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的关系,努力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一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联合监察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对工商、质监、环保等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监督。同时,重点查处行政审批、企业注册、资源管理等领域发生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如查办石门县规划处主任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过程中,索取和收受建筑商48万元;该县质监站站长鄢某某利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的职务便利,收受建筑商10万元等案件。二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如办理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某某受贿案,该案涉嫌行贿的企业达20余家。为不影响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津市检察院初查秘密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到企业办公地点传唤和询问,没有查封冻结一家涉案企业财产。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涉案法人均没有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在保护企业发展的同时,一举查清杨某某受贿37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又如在办理上海康强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案中,对用赃款购买的一层写字楼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只对其冻结交易不影响其正常办公;在处置涉案企业财产时,按规定传销犯罪赃款一律没收,但为保护非法集资被害人和康强公司其他合法投资人的利益,津市公检法三家到上海与康强公司协商,由康强公司出资购买下写字楼,购楼款用于返还被害人,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发展和保障了被害人生计。
四、加强法制宣教和廉洁建设,帮助企业防范于未然。一是送法入企。根据企业需求,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让法制宣传进企业、入车间,近距离宣传、讲解法律法规知识,让企业职工学法、知法和守法。如市检察院与常德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12名国企、民营、小微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征求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汉寿县检察院在该县经开区设立服务站,积极开展“检察进园区、法律进企业”活动,抽调业务骨干于每周一、三定期到“检察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二是维权入企。通过进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发放举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职权范围以及申请抗诉的条件和程序,告知维权途径,不断增强企业和员工维权意识。三是扶持入企。通过走访企业,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涉企案件逐一进行风险点排查,针对湖南海利常德农蒲化工公司与外省某企业签订合同上当受骗后,市检察院及时分析研究,为其如何拒欺防骗、加强防范提出详尽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防范风险。临澧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冀东水泥股份公司职务犯罪侵占、盗窃案频发的现象,通过剖析发案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增强了企业自身免疫力。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