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今年4月以来,澧县人民法院结合“联村(居),创满意”主题活动,开展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先后在全县32个乡镇走村串户,了解民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一、走访群众,增强沟通和互信,消除人民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抵触、对立情绪。两个月来,澧县人民法院会同县计生局、乡镇、村(居)人员共走访群众400余人,认真听取群众对计生工作及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的意见和想法,详细阐述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我国计生工作的现状,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真诚表达了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的毅力和决心。通过沟通,大多数群众消除了对立情绪,增强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理解和互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消除群众疑虑。澧县人民法院重点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计生问题及存在误解的地方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对群众将社会抚养费误认为是罚款的认识进行了纠正。两个月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使群众对社会抚养费所具有的公益性、强制性有了较深地认识,对违法生育的情形也有了较全面的了解。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对计生工作必要性的认识,消除了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疑虑,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开展法制教育,明确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澧县人民法院重点走访了违法生育当事人50余名,分别指出其生育违法性之所在,明确了其应承担的社会义务与责任,并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答。在此过程中,法院、计生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亲民、爱民、文明的工作作风,态度诚恳,工作认真耐心。在张公庙镇宣传时,因天气突变,即将下雨,工作人员立即分成几组帮助当事人抢收油菜籽,避免了油菜籽遭受雨水浸泡,也迎来了当事人真诚的笑脸。
四、深入调查,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一些违法生育对象家境困难的情况,县法院、计生局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购买了书包等文具进行慰问,表达了政府、社会对困难家庭的人文关怀。对一些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了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一是建议其与计生部门依法签订分期交纳协议;二是建议其依法办理缓交、缓征手续。如:张公庙镇刘某,超生二胎,据了解其家境相当困难,且身患癌症,县法院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对其进行了慰问,村委会正在协助其办理相关减免缓手续。
五、宣传与执行并举,凸显法律的强制力。县法院对受理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对一些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存款的措施予以强制执行;对一些态度恶劣、对当地社会抚养费征收环境影响极坏的当事人,果断采取拘留、罚款的措施。今年以来,澧县人民法院共开展强制执行活动5次,执行案件15件,拘留当事人3名,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执行效果。
通过上述宣传、执行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程度,也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也有了较大地提升。截止6月中旬,社会抚养费主动交纳的比例大幅度上升,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当事人主动交纳的金额达100余万元;同期,澧县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仅16件,同比下降50%。
(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