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五个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认真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石门法院结合该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打破以往单纯学习的方式,找准贯彻学习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将贯彻学习放在提高认识、推进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贯彻学习活动的“五结合”,实现了工作和学习的有机结合,做到“同推进、同提高”两不误。
一是将贯彻学习活动与推进审判工作相结合起来。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增强在审判岗位上践行司法和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党组在综合全院各方面情况,广泛听取部门及部分法官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强对审判业务的绩效管理,通过优化职权配置和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在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上迈出重要的一步,进一步健全了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规范司法、能动司法和为民司法。
二是将贯彻学习活动与提高队伍素质结合起来。该院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先后举办了春季干警培训班和青年干警培训班,既重视全院的集体学习,又重视以党支部为单位的分散个人学习;二是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在学习中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能力”的主题进行学习,向全院干警发放了100余册十八大报告单行本,将学报告与开座谈会、看视频结合起来,采取抽查学习笔记、竞赛、测试等方式,确保全院干警的学习取得实效,并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
三是将贯彻学习活动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该院党组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领会、勇于担当司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中的新使命,关键是立足人民法院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四是将贯彻学习活动与抓好感恩教育结合起来。为引导全县人民树立“知恩、感恩、报恩、施恩”的思想,该院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感恩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方法上不断创新,工作上扎实到位,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使全院干警以感恩之心履行职责回馈社会,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
五是将贯彻学习活动与“抓民调、创满意”结合起来。该院把“抓民调、创满意”有机结合,在政法干警下基层,进村入户走访活动中,把印有十八精神核心内容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发放,让群众了解十八大精神是怎么一会事,让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
(石门县人民法院 谭燕 杨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