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区交通秩序示范街创建效果明显
为有效预防县城区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扣“省级文明县城”建设目标,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把县城主城区漳江大道列为文明交通秩序“示范街”,先后筹资上百万元,增建交通设施和基础建设,施划道路标线和停车泊位,竖建交通标志牌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文明交通示范街宣传氛围,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竭力保障人车通行畅安,有效解决城市道路行车堵、停车难和秩序乱等问题。自创建以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效果明显。
2012年以来,该队遵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并通过深入调研,决定将县城区交通流量最大、路况复杂的漳江大道作为文明交通秩序示范街创建路段。在漳江中路新河桥至建设路口路段重新施划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在漳江大道原有的1700米隔离护拦沿线竖建20块大型指示标牌,对漳江大道武陵路口实行渠化改造,并增建3处红绿灯灯控设备,提高数字化管理效率。
在硬件建设好后,该队成立了“示范街”交通秩序领导小组,采取相应举措:一是加大对“示范街”路面停车秩序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公交站点及的士招呼站乱停乱靠现象的整治,加强对“四小车”整治力度。二是针对花源宾馆、大地电器、漳江小学上放学堵点、金源路口面的乱停乱靠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予以集中整治。三是通过上门宣传、散发宣传资料、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宣传展牌等形式,对临街门店、宾馆、学校及社区居民大力宣传“守法出行,文明交通”理念,进一步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故意遮挡、变造、不悬挂号牌、无证驾驶、乱停乱靠、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乱掉头、乱倒车以及行人翻越护栏等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对商场、酒楼庆典宣传用的拱门、腰鼓队、宣传车的审批管理力度,建议禁止大型宣传队伍在城区主干道以步行队伍、鼓乐宣传队、车辆低速行驶等形式进行各类宣传活动,以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六是规范道路两侧的公交车、出租车临时停放及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完善标志标线,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等行为严肃查处。城区道路动、静态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车辆、行人守法率明显提高,路段违法停车率明显下降,以点带面,真正起到了县城区交通秩序示范作用。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