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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五项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03-20 16:11:47 【字体:

  石门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从打造“五项机制”入手,构建综合治理的大平台,今年以非诉讼手段调结了大量矛盾纠纷,平息多年老访3起,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县域经济又快又好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社会协调机制。该院注重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介入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涉稳涉安事件处置,提供法律专业意见;指导辖区内企业妥善应对改制后出现的各类矛盾,调处合同类、劳动争议类、家庭和相邻关系类纠纷,在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的同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依法稳妥审理好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助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健全民意调查机制。该院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加强多发性案件综合调研,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反映在审判领域内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收集个别、分散的意见汇集成真正的、理性的民意,通过司法建议、社会预警通报等机制向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立院领导走访乡镇、社区制度,主动听取基层组织对司法审判的意见诉求,听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致力于改进司法作风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法制宣教机制。以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县。与有关机构通力合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做好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四、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立典型个案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对社会风尚、价值取向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培育良好社会风气;建立法、检、司三家信息联络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有影响的事件,共同向政府及法人提出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舆情监控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五、多元纠纷调解机制。设立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为主体、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参与统揽调解工作的专门机构,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多元分流、疏导,走“源头预防、分流化解、职能互补”的有鲜明区位特色的外向型大调解路子;搭建社区调解平台,构建“无讼社区”,派驻“社区法官”,进一步延伸司法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职能。

  (石门县人民法院  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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