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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三举措”确保新刑诉法正确实施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01-25 12:05:10 【字体: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汉寿法院及早部署,提前应对,全力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新刑诉法正确实施。

  一、集中学与自学结合,保障知识储备。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即制定了学习方案,确定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刑事审判法官集中学习法律条文原文,并就新法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讨论。

  二、加强创新探索,注重经验积累。在案件审判工作中逐步探索贯彻新刑诉法要求,根据新的要求规范所有刑事诉讼文书,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模拟开展“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证人、鉴定人出庭”、“庭前会议”、“案件集中审理”、“未成年人分案审理”等工作,修订、细化工作流程和庭审程序,解决出现的难点、疑点,积累了适用新刑诉法的宝贵经验。

  三、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无缝对接。针对新刑诉法关于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工作方式及要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的情况,积极和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商议并逐步构建和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对接工作。

  (汉寿县人民法院  凌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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