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同治”乡为主 “百日攻坚”强基础
---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百日攻坚”活动纪实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汉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百日攻坚”行动为载体,坚持“城乡同治,以乡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转变管理理念,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切实转变农村道路管理理念,由事后整治向事前预防转变,由“单一管理”向“全面管理”转变,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府和村居层层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实行综合治理。先后组织民警300多人次深入30个乡镇区的重点村(居),全面掌握基层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二、排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强与农业、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抓好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农村地区道路,特别是乡镇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公路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路线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分级落实整改责任。重点对急弯、陡坡、窄路、临水、桥梁及长下坡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护栏、隔离墩等安全设施;在学校、集市等人流较多的路段,设置了减速、限速、注意行人等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对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施工路段坚决封闭,情况特殊不能封闭的,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应急安全措施。“百日攻坚”以来,共排查整治危险路段15处,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6处,增设护栏、隔离墩2处,封闭施工路段3处。
三、开展综合整治,净化农村交通环境。积极与乡镇政府、农机、交通、安监、建设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对“黑校车”非法营运给予了重点打击,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超载、客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了农村道路通行安全。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到各个乡村路段进行突击检查,并对各包片包段民警的工作进行检验,落实奖惩制度,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百日攻坚”以来,共出动警力400多人次,出动警车100多辆次,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5次,查处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5起,为群众开展下乡服务25次。
四、建立宣传网络,扎实开展宣传教育。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辖区各乡镇、沿路村组、中小学校、运输单位、多车单位及重点场所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积极发挥乡镇派出所的作用,加大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双休日、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光碟、展出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加强对赶集群众、中小学生、农用车驾驶人等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法制意识,真正做到安全警钟长鸣。“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共深入110多个村居,发放宣传材料15000份,刷写宣传标语112条。
(汉寿县委政法委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