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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检察院反贪工作两手抓 打击职务犯罪工作见成效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1-12-16 10:07:57 【字体:

  惩治腐败、构建公平廉洁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强烈的呼声,也是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提出最多的希望和要求。两年来,石门县检察院不断顺应新形势需要,构建全院大反贪格局,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贪贿案件判决率逐年上升,打击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加强反贪工作,石门县检察院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反贪工作。安排了一名副检察长、一名党组成员直接分管反贪,检察长对所有反贪案件亲自把关,必要时直接参与;二是增加反贪力量,提高办案能力。在年初安排的两名副局长被上级机关选调以后,院党组又从全院挑选了三名业务骨干担任副局长充实办案力量。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同时还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和民行检察,便于三个部门均服从于反贪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在办理县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宋某、财务股长唐某特大挪用公款一案时,反贪、技术、法警等部门缜密侦查密切配合,今年8月,石门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三是加强案件线索的初查管理,进一步明确线索初查必须经检察长批准,非办案职能部门不得初查线索,明确规定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反贪局、反渎局负责。四是加强监管制度,做到每一起线索都有结论,有回复,有回访,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

  为强化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建设,在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石门县检察院全体反贪干警、司法警察等20余人自今年7月以来,就参与到对鼎城区区委有关领导贪污、受贿窝案的查处工作中,目前已取得有效进展。通过办理市院交办、督办案件,反贪干警们开拓了视野,学习了业务,侦查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两年来,石门县检察院将反贪工作重点放在了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民生民利领域,2010年相继查办了县社保站工作人员挪用社保资金案、县农机局有关人员贪污受贿窝案,今年又查办了县自来水公司、县创建办有关人员挪用公款案,有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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