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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三项举措促调研工作发展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1-11-24 11:29:16 【字体:

  2011年,津市市人民法院以建设“四型”法院为中心,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理论调研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调研文章45篇,被《中国法院网》采用1篇,《湖南审判研究》采用3篇,《常德法官论坛》采用5篇,3篇论文在常德市、津市市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一、领导重视,推动调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院长钱绪志为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带头调研。院领导率先垂范,用自身行动带动调研工作全面发展。今年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迎春带领相关人员专题调研市造纸、盐化工、纺织等10多家企业,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调研素材。其撰写的《创先争优求发展,努力打造“四型”法院》、《以四个坚持推进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法治常德市是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的软实力》、《能动司法化解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调研论文被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等多家媒体采用,用自身实际行动推进了调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严格奖惩,建立调研工作机制。

  将调研工作进行日常量化考核,并将年度目标落实到各庭室,量化到每个月,分解到每位干警,把考核结果与部门办公经费、干警绩效工资挂钩。为推动工作落实,在每个月召开的院务会上通报各庭室、干警当月的调研文章投稿及刊登情况,增强庭室、干警落实调研工作的紧迫感。为激发干警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被采用的调研文章,按媒体级别每篇予50到3000元的经济奖励。

  三、突出重点,提高调研工作水平与质量

  围绕各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及时对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进行思考与提炼。今年来,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这一主题,院长谢迎春带头调研,各庭室信息专干积极投稿,归纳了法院工作在建设法治湖南、法治常德中的经验与做法,对法治工作的纵深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该院干警积极调研,其中一名干警的论文获常德市法院优秀论文。积极参加常德中院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竞标,该院刑庭撰写的《非监禁刑执行与社区矫正衔接》的课题得到上级肯定。

  (津市市人民法院  胡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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