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举措”破解执行难题
2010年,津市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精神,加大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力度,圆满执结了系列大案要案,兑现申请人工资及货款100余万元,两级人大专项督办的案件执结率达87%,得到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该院执行工作重点推行了以下举措:
一、完善机制体制,创新举措方法
完善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制度,在执行审执分离的同时,将执行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大局中统一谋划。立案阶段强化诉讼风险意识,通过向当事人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其充分预知因义务人缺乏执行能力而产生的潜在执行风险,从源头上避免无法执行案件;强化保全意识,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立案阶段提醒当事人对难执行案件事先保全,诉中承办法官视具体情形依职权进行保全,树立风险意识,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审后执行的主动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
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执行过程透明化、公开化,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执行法律法规,促使广大群众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该院执行工作,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进展、遇到的新困难,争取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法监督,形成威慑机制;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的联系沟通,构筑“大执行”格局,建立与国土、房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协助执行机制,统筹多方资源,形成合力,确保执行到位、有力。
三、展开“集中清理”,发起“小型会战”
制定积案清理方案,实施逐件清理,一一破解。集中清理长期赖账、躲账未能执行的案件,坚决打击“老赖”,维护法律尊严。执行局内部划分办案任务,落实到人,严格考核,杜绝办案人员推拉扯皮现象,提高办案效率,对未能及时履行执行职责,从而造成执行申请人财产权益损失的,严格按照院岗位责任制处理,坚决执行工作效益与年底评优评先、任用提拔相挂钩,树立干警责任意识,激发执行工作激情。每季度集中组织“涉弱”、“涉稳”执行案件的“小型会战”,避免因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等执行案件,开辟立案、收费、执行“绿色通道”,一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四、开展学习强能,提供有力保障
利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干警专项培训的有利机会,在内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学习新的执行理念、执行纪律及执行法律法规,利用分组学习、传教帮带、师徒结对等形式方法,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提高。每月月底集中开展案件研讨,邀请分管院领导参加,集思广益,逐一破解,促使案件研讨制度化、规范化。
(津市市人民法院 姜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