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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司法局全力实施法律援助 争创群众满意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10-26 08:25:08 【字体:

  今年,临澧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地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县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群众的赞扬。一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其中民事案件135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6件,公证案件4件),接待咨询1500余人次,代书200余份,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一、以满足群众需求入手,周密布置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自县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宁秀元为组长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召开了会议落实文件精神。县政府文件下达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于4月9日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了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围绕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政府下达的140件援助案件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临澧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 事工作方案》,落实了法律援助任务。为了强化工作责任,局长与各法律援助站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并将法律援助任务完成情况列为我局干部评先评优、律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以方便群众获取援助入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去年已建17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78个村居法律援助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县村居法律援助点的组建工作。同时在健全“涉军法援工作站”、“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残联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在县团委、县老龄委、县工会、县工业局等单位新组建了法援工作站。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力军,县、乡、村三级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全县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打通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二是健全制度。首先,规范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今年本局和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行了有机衔接,简化了审批程序,方便了弱势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和救助。其次,规范法律援助管理机制。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案程序、结案归档以及经费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集体讨论、案件质量普查、回访、一次告知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

  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维权采取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等措施,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三、以争创人民满意入手,加大工作督导

  一是定期督导。自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后,局领导多次到县中心询问了解工作进度并下到基层进行工作督导,另外,按照“一周一小结,一月一督导”的原则,县局定期在全局干警会议上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督促和通报,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质量评查。年初我局继续完善了法律援助领导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即:(1)案件主办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2)案件质量评级制度。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考评打分,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案件。对不合格案件实行责任追究;(3)评查结果运用制度。我们结合政法部门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制度,对年内办理了不合格案件的承办单位和人员,不得评定为五星级政法单位和五星级政法干警。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晋级晋职。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行风评议员,接受法律监督;局长上电视进行公开承诺,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和援助人员执业纪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回访受援人,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案件无一被投诉。  
  
                              (徐明健、朱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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