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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创新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8-31 09:09:15 【字体:

  安乡县开展“三调联动”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方法,大力推行和落实六项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近三年,全县已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75件,成功1863件,成功率达85%以上。

  一、 推行领导现场调度的“面对面”调处制度

  县、乡二级领导高度重视“三调联动”工作,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周一各单位都要召开综治维稳专题会议,排查纠纷隐患,落实包保责任。特别是在处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涉法、涉诉、涉访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时,实行县领导、有关单位一把手现场调度、与矛盾纠纷当事人“面对面”调处的工作制度,并将此作为综治考核内容。2008年元月20日,居住在城关镇潺陵社区的县盐业公司女职工杨君,在家使用电热水器洗浴时,不幸触电身亡,因安装人员与商家责任不明,而生产商早已破产,一时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亲友欲抬尸请愿。获此信息后,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兴茂亲自率领安监局长、质监局长、工业局长、盐业公司经理、司法局长等领导登门安抚化解,并成立“1.20”事故调处小组,调查原因,明确赔偿责任。仅用三天时间就达成了赔偿协议。这一年,全县运用这一制度成功调处了8起中央、省、市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如在处理安全乡一对老年夫妇因1999年11月县法院协助该乡清收承包款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心存怨气,该纠纷引发其常年赴省进京上访,乡党委书记两次登门,了解上访夫妇的诉求和生活情况,县政法委负责人亲自调度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在划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了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偿,使这一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2010年6月5日上午9时,安障乡年仅22岁的王凯因牙痛到安乡县东方诊所拔牙后大出血,仅2个小时就不治身亡,家属认为治疗过程存在过错,聚集60多人准备抬尸拦路,砸毁诊所,索要巨额赔偿。县“三调联动”办迅速下发交办通知,安障乡政府、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责任人迅速集结到位,按照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很快控制了局面。经过二天的协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一场医患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二、推行提示牌、服务卡、劝告书等调解机制制度

  提示牌——即在各村(居)主要路口、聚居地和人员集中地悬挂“矛盾纠纷提示牌”,警示矛盾纠纷当事人不要一时冲动鲁莽行事。我县已在乡、村公路两旁的电线杆上悬挂“长100厘米、宽60厘米”的彩色喷绘提示牌300多块,内容分别是:贫弱者维权找法援,切勿一时冲动酿成大祸;有纠纷,找司法;冲动是魔,忍耐是福;发生纠纷莫吵闹,人民调解排忧愁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顺口溜。引导群众按照正常的途径反映问题,解决矛盾纠纷。

  服务卡——向农户发放“法律服务进村入户联系卡”,公布各村调解主任、县司法局联乡包村干部、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等,方便农户咨询有关法律、政策。

  劝告书——针对矛盾纠纷尚未激化或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由乡镇司法所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发出《矛盾纠纷劝告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政策,以及解决矛盾纠纷的正确途径和最佳方式等,促使这类矛盾纠纷向谅解、调解、和解的方向转化。

  下渔口镇村民罗芳英因土地转包与村民汪承善、李三元发生纠纷,致使双方受伤,镇调委会多次调解不成,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在医药费赔偿问题上的指导调解意见,罗不服扬言报复,镇调委会及时向双方发出了《矛盾纠纷劝告书》,劝告书发出后,双方没有再发生争吵,最后默认了调解意见。当地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劝告书小作用大”。

  三、 推行“驻村工作组负责排查矛盾纠纷”制度

  为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我县在乡镇实行了“驻村工作组负责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即由一名乡镇包村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一名乡镇机关干部任组长,负责排查工作,成员由乡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组成,县司法局联乡包村人员负责业务指导。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农闲时节分组包片,地毯式上户排查矛盾纠纷,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同时做好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收集、综合有关情况,建立台帐并上报。2009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45起,其中90%的矛盾纠纷都及时得到了化解,占一年多来受理矛盾纠纷总数的55.6%。

  四、 推行“警司联调”工作制度

  我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警司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警司联调”工作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乡镇政法委书记为“警司联调”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人员、办公场所落实到位,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乡镇选配1-2名政治素质高,适合做调解工作的乡镇干部充实到“警司联调工作室”;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紧密配合,相关岗位实行互聘。去年以来,全县“警司联调”矛盾纠纷190起,成本低、效率高,成功率达98.9%,社会反响良好。

  五、推行跨省边界联防联调制度

  湘鄂黄山头镇座落在跨省交界处的黄山脚下,双边因共拥一座黄山而得名。黄山周边辖5个乡镇,人口14万多人,跨省边界线长38公里,接边村(居)33个。过去这里是刑事治安案件多、民事纠纷多、因纠纷引起的群体械斗多的“三多”地区。为了边界的安宁,1990年3月,在安乡、公安两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成立了湘鄂黄山周边五乡镇联合调解委员会。专门调处跨省边界纠纷。联调委主任由各乡镇政法委书记轮流担任,一年一轮,司法所长负责日常工作,吸收派出所长和乡镇相关单位及村、居治调主任为成员。联调委成立后,他们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双边司法局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之间联心、联责、联谊、联建,真正达到了联防联调。经过20年的运作,已把这里打造成了一个和谐的边界、繁荣的边界。

  20年来,调处跨省矛盾纠纷1370件,化解和制止群体械斗232起。每年5月份召开的年会,两省司法厅的领导和两县政法委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为广大基层调解员鼓劲加油。2009年黄山头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奖励一万元。

  六、推行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从2009年起,我县在交警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委员会,在卫生局设立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了律师接访室。

  今年上半年,受理交通事故纠纷76件,已调结74件,涉及赔偿金额287万元,其中有27起是未投保的难调案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9件,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上半年受理医患纠纷9起,赔偿78万元,均调处终结,没有一起越级上访。

  六项制度的扎实推进,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调解网络,我县“三调联动”网络真正达到了信息上共享,打击上联手,调处上联动,工作上联心,感情上联谊,为创建“和谐安乡”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安乡县司法局  廖益松  崔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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