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文明创建 实现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院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执法形象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文明创建中自觉推进执法观念的转变、执法方式的改进、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质量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院检察文化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生活环境建设,实现了检察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发展。2009年,我院被常德市委、市政府评为常德市文明单位,连续第三次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建设示范院。从今年年初开始,我院就动员和部署在更高层次和平台上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创建“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据桃源县文明委办公室的反馈意见,我院的各种考核指标,在桃源所有参评单位中排名第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科学管理,营造文明氛围
我们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仅仅是获取一个文明单位的称号,关键是要推进检察干警执法观念的转变、执法方式的改进、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公信的提升,真正做到“文明育检、文明兴检、文明亮检”。院党组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规划和方案,明确年度创建目标,注重日常科学管理。在创建工作中,院党组首先从自身做起,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1、坚持文明创建与完善基础设施相结合。从2005年开始,我院筹资500万元对整个机关院落、办公办案用房进行了翻修、改造和扩建,扩大办公办案用房1000多平方米,使我院“两房”建设基本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的要求。还建成了三级专线网、内部局域网、办案工作区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更换、添置了办案用车和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2009年投入15万元,添置相关器材,新建和完善了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对院机关的其他设施包括花坛、围墙、地坪、停车棚、下水道等全部进行了改造。今年我们建成了机关食堂,解决了干警就餐和公务接待问题。
2、坚持文明创建与争先创优相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要上水平、上台阶、出成果,必须依靠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和个人文明水平的提高。我们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选好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干警”、“文明家庭”、“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等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宣扬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涌现出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2009年来,我院干警佘建军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青年政法干警,陈凤武被评为全省初查业务标兵,黄剑平被评为常德市十佳模范检察官,张红卫被推荐为十大感动桃源候选人。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3、坚持文明创建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如果就创建抓创建,这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创建,创建工作也往往难以持久。我们把文明创建置于检察重点工作中,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检察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群众网上诉求快速处理机制,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提高群众网上合理诉求办理效率,切实践行检察工作以人为本理念,对县政府网站“市民心声”、“县长信箱”和常德市政府网站“市民留言”、“市长信箱”以及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红网等主流新闻网站网评等栏目中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合理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实现群众与检察机关网上顺畅互动。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文明素质
我们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在能力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工作上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以此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和认同。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班子不仅是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者、倡导者,更是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践者、示范者。院领导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依法办案、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大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2、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既是检察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的保证,又是创建文明单位的核心内容。我院紧紧围绕创建的目标和要求,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引导干警养成良好的文明道德行为习惯。以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全方位岗位练兵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分级、分类确定侦查人才、公诉人才、侦监人才和综合类人才,合理搭配组合,分类指导,量体裁衣地规划好各类人才的培养方向。对年轻干警培养实行“三定”,即定培养方向、定辅导对象、定发展目标,注重让年轻干警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积极开展创学习型检察干警和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全面提高干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目标,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以“一训两议五评”为主题的业务培训竞赛活动,即信息化应用培训,公诉重大疑难案件出庭一庭一议、自侦案件一案一议,评调研论文、评法律文书、评笔录、评案件、评标兵。开展评选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等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每年不定期开展出庭观摩、文书评比、精品案件、优秀卷宗、公文写作、模拟法庭辩论和计算机技能竞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忠诚履职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明之师。
3、注重文化育检。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从检察文化的表层物质文化、浅层行为文化、中层制度文化、深层精神文化进行整体谋划,系统实践,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进行熏陶、浸润,促进和保障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建设的成果,使检察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开展登山、拔河、球赛、棋牌、演讲会、专题讲座、文艺晚会一系列文体活动增强队伍整体活力,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生活情趣和高尚道德情操,增强团队意识。通过建立干警健康档案,组织干警体检和休假,解决干警子女就学就业等困难,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凝聚队伍人心,激发工作潜能。此外,我院还成立了桃源检察官学会,创办了《桃源检察官》学报,开辟了网上检察论坛,成立了青年法律研讨小组。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提升了干警的文化品位和素养。我院还经常性组织干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义务献血和开展救灾募捐、义务清扫街道等公益活动。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执法为民、无私奉献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正确履行职责,巩固文明成果
近两年来,我们坚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促进和谐发展。
1、自侦工作做到侦查转型与预防同步。一方面狠抓侦查办案工作。针对过去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分注重数量、规模,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公众评价,我们认真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从2009年开始,大胆实施职务犯罪侦查转型,重点包括观念转变,在侦查工作中引入注重社会评价的观念、智能侦查的观念、精细化侦查观念、规范侦查的观念等,引领职务犯罪侦查质量和效果的提升。思路转向。跳出重获取口供轻秘密侦查,重强攻硬取轻谋略运用,重突破成案轻纵深拓展的陈旧办案思路,转向稳扎稳打,注重基础,一步一个脚印,精心经营,下气力办大案、要案。机制转轨。重点创新职务犯罪侦查的管理机制、考评机制,侦查办案由过去分兵作战转为整体作战,推行主办人负责制,从线索初查、立案、纵深突破等责任一包到底。对办案人员的考评也由重数量、规模向重社会影响、公众认可转变。重点转移。侦查重点向权力部门、要害部门、涉及民生领域逐步转移,敢打硬仗、啃硬骨头。2009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37人,判决21件27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1人,判决15件18人。有罪判决率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另一方面,我院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办案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带有行业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个案预防,并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协同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注重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带办案人员到发案单位通报情况,宣传法律,并就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两年来共在国土、林业、城市建设等10多个单位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讲座。
2、刑事检察做到“严打”与促进和谐统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地下“六合彩”、“两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严打击。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28件512人,批准逮捕261件398人,不批准逮捕67件114人,追捕10件11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0件609人,审结409件624人,相对不起诉15件33人,追诉18件38人,判决405件593人,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转变传统的“严打”观念,根据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宽缓的刑事政策,2009年以来共不批捕60人,不起诉19件40人。
3、监所检察、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做到监督维权与化解矛盾并重。我院民行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在工作中注重了监督维权,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监督维权案件13件,办理提请抗诉和建议提抗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个案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和解案件5件,法院再审改判6件。我院控申部门切实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各类涉检信访问题,严格实行包领导、包部门、包承办人、包息诉息访的信访工作机制,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9年来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2人,息诉2件;受理审查刑事赔偿案件2件2人;依法处理涉检上访案件5件,涉法上访6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越级上访。2009年以来,我院监所检察对“监外五种人”共264人每年进行两次考察。同时注意事前把关,事后监督,防止发生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呈报到上级机关,对中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进行检查监督,对桃源县看守所提请减刑的64名罪犯进行了检察监督。
四、规范执法行为,展示文明形象
文明创建的过程是展示单位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过程。检察机关的文明创建,关键在于规范检察行为,确保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我们通过彻底根治利益驱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来展示文明执法形象,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实行赃款追缴与罚款返还、提成脱钩。从2007年1月起,我院落实了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成为常德市第一个落实公用经费保障的基层院。经费保障与追缴赃款脱钩,有效地根治了利益驱动。经过三年实践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与此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主动清退历年来违法违规追缴款近60万元。严格实施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及案件质量的层级评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干警个人执法状况档案,将干警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资料及时录入,作为干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与干警的“五星”评选、晋职晋级、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励挂钩,有效调动了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积极性,提高了检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我院还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凡是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特别是在查办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和帮助。采取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加强检察外网建设等措施,向社会宣传和展示我院文明创建取得的成果。今年来,我院把检察工作动态编印了《检察工作简报》3000多份,每月向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科局主要负责人、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届人士赠阅,社会反响较好。
文明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文明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文明创建,努力在巩固、拓展、延伸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文明创建在鼓舞干劲、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整个检察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创新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莫雅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