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服务 利民保稳
—— 桃源县法律服务小记
近几年来,桃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整合资源,组织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服务于基层群众,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稳定。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心法律服务,百姓维权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县司法局每年都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使其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几年来,该县的法律服务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案件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宏远所法律工作者陈振兴办理的一起工伤赔偿争议案已经入围全省“法律服务质量十佳案件”评选。为了替农民工艾某讨回公道,他先后10多次跑长沙,调查取证、与公司洽谈,找相关部门,仅工伤认定就经过了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几个回合。在当事人打算放弃权利接受调解的情况下,他始终坚持依法维权。前后历时一年多,最终使艾某获得8万多元赔偿。仅2009年,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办理诉讼案件93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几千万元。
真情法律援助,群众受益
桃源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近11万社会救助对象中,城乡低保有3.9万余人,五保户8000多人,残疾人6.1万余人。全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约19万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23万余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浩大而艰巨的工程。近几年,该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在服务民生上下工夫,使法律援助制度这项党和政府的“惠民工程”得以有效实施。
该县近几年逐步建立起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社区(村)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了响应县委政府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和办理力度。特别是针对返乡农民工降低了受理“门槛”,及时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将老、少、妇等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畴,使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更多的困难群众。针对弱势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大的特点,该县采取措施加大了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6名律师,规定其他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每人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近几年,该县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增多,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很多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推行法律顾问,企业获利
桃源县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号召广大律师、司法员和法律工作者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法律顾问为企业解难题,助企业谋发展”专题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积极号召,二是深入走访,三是真心服务。全体法律顾问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从而避免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为企业进行力所能及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转自2010年6月21日《常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