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 狠抓法律服务工作
近年来,临澧县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大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去年,临澧县法律服务工作被评为全市的先进。
一、以夯实服务基础为起点,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围绕打造“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监督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了行业管理规范化。二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受案不登记、乱收费、收费不办案、办关系案和人情案、无证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查处,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如去年1月份,县司法局接到新安镇上坪村村民杨某反映某律师在给他办理案件中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后,迅速查清了事实,依法责令该办案律师给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3500元。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制定了双周业务培训制度,每次由1名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为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授业务技能,不断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狠抓党组织建设。成立了律师党支部,并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具有针对性、灵活性的党组织活动。同时,注重发挥党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法律服务人员规范执业,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以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为平台,大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完善12348指挥中心,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建设,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使指挥中心做到了“四专一保”,即有专职领导负责、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有3间专门办公室、有专用电脑等现代化的全套办公设备,保证12348业务用车。2008年以来,12348值班室共接听电话解答咨询1465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506人次,分流法律事务175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16件。二是成立县普法讲师团,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管理层。成立了由5名律师、2名公证员、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担任县、乡两级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较好地发挥了法律参谋和助手作用。2008年以来,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县普法讲师团先后对国税局、工商局、环保局等10个执法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企业”的创建,县普法讲师团在中泰特装、冀东水泥、湘福建材、广森铸造、中联重科临澧配套园等重点企业开展32次法制巡回大讲座。同时,在冀东水泥、中联重科临澧配套园、临澧汽车东站、东常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县普法讲师团成立以来,共为县、乡两级政府提供法律意见100余条,接受委托代理诉讼123件,化解阻工事件10起,参与招商引资业务洽谈14次。三是组建法律顾问室,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县34家重点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逐一建立了法律顾问室。2008年以来,全县各法律顾问室共提供法律意见224条,办理公证、见证812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116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52万元。四是健全村级法律服务业务接待站,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民自治组织。在每个村成立了法律服务业务接待站,主动当好全县所有村委会的法律顾问,共办理山林土地等承包合同公证、见证429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4起,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五是建立法律援助站、点,把法律服务的温暖送给广大弱势群体。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健全了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涉军法援工作站”、“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维稳防控网络体系,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为弱势群体开通了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如安福东路拆迁过程中,部分村民对拆迁范围及补偿协议存有异议,县司法局了解情况后,派遣3名精干的法律援助律师与他们面对面对话,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2008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其中刑事案件25起、追索赡养费案件31起、追索抚养费案件27起、追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2起、追索医疗事故赔偿案件19起、追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0起、其他民事案件41起,无因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问题引起的当事人投诉。六是强化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职能,不断提高公证和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招投标中,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促进了经济建设依法有序开展。在企业改制中,通过参与企业改组、租赁、承包、出售等公证,引导企业依法处理债权、债务。在调整人与人、人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时,通过公证,及时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为避免矛盾纠纷发挥了重大作用,确保了技术、劳动、抵押、转让、借贷等合同的履行。在遗嘱、财产分割、房屋继承等家庭关系中,通过公证,减少了诉讼、预防了矛盾纠纷发生。在其他商务活动中,通过公证,杜绝和防止欺诈行为发生,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如2008年11月份,县公证处受理安福镇朝阳街社区居委会(原裴家组裴宜军等87位当事人)土地权属争议一案公证事项,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收取门面租金退回款17万多元,并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等文书先后5次送到87位当事人手中,避免了矛盾激化。2008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680件,无因公证办证质量问题引起的当事人投诉。同时,着力规范杏德司法鉴定所的管理,使司法鉴定工作走向了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2008年以来,该所共办理司法鉴定430件,其中交通伤残评定240件、伤残程度鉴定121件、损伤程度鉴定69件,采信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错鉴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支撑,竭力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一是狠抓农民普法。去年,确定了芭蕉等15个村(社区)为全县农村普法宣传培训示范点,抽出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各示范点,重点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通过以点带面,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长巡回为各乡镇老百姓讲解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赢得了老百姓的称赞。去年上半年,由司法局牵头,文化、广电、公安、卫生、林业、交警、国土等部门配合,拍摄了一部《公民啊,您要守法》的普法宣传片,并刻录光碟500张,采取县电视台每2周播放1次,连续播放3个月;县城朝阳广场的电视墙每周周末播放1次,连续播放2个月;全县驻村乡镇干部督促各村组织老百姓每人至少观看2次以上;县农村电影队在每次放映之前先放映此片等方式,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二是坚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与法律培训相结合。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列为全县自选动作,编印了《农村政策法规选编》,发放到全县各级干部职工手中,并集中进行了考试,合格率达99.6%。三是坚持开展“三讲三树”主题教育活动与法制宣传相结合。把法制宣传作为“三讲三树”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个一”的措施强化法制宣传,即每月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辟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各乡镇利用农村墟场布展法制一条街、县艺术团深入每个乡镇和重点企业表演一次法制文艺节目,进一步淳化了乡风民风。四是坚持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各级普法组织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发现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及时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提供法律服务、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切实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2008年以来,全县各级普法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9500人次,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090起。
四、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尽力调处矛盾纠纷
2008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与重要时期、敏感时期排查相结合,不断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同时,利用人民调解手段 “早、快、稳、导”等特点,在事发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内找准切入点、突破口,采取恰当、稳妥的办法,对突发性、可能会激化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迅速果断处理,及时处置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停弦渡镇卫生院等16起突发性涉众医患纠纷,成功调处了安福镇朝阳东街裴家组土地纠纷、陈二信用社贷款纠纷、太浮镇斋排公路建设劳资纠纷等一批历史疑难案件,有效解决了安福镇铁锣堰村谭某、新安镇上坪村余某等30余起突出信访问题,切实化解了我县农民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弱势群体维权、征地拆迁过程中老百姓的合理补偿等一批涉及民生民利的突出纠纷,防止了事态扩。2008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2860起,调处成功率达99%,其中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一级的达90%以上;共防止群体性上访37起、群众性械斗32起、自杀事件38起、民转刑案件33起,无因调处不力引起的矛盾纠纷激化事件。特别是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了公安、法院、检察院调解室,通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当事人诉至法院后主动撤诉选择人民调解的达438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现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85起,调处成功率达100%,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出现在哪里,流动调解庭就出现在哪里。2008年以来,流动调解庭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9起,有效制止群体性事件43起,化解民转刑案件46起。
(临澧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