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创新专业预防,拓展社会预防
近年来,安乡县检察院坚持“预防就是生产力,抓预防就是抓发展”的预防理念,坚持以惠及民生的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为重点,通过检察职能与行政职能的有效衔接,形成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预防格局,探索出了一条检察专业预防与社会化预防有机融合的新路子,形成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窗口。五年来,国家持续投入安乡县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专项资金4.39亿元,完成平整土地13216.79公顷,实现了职务犯罪零举报、零发案记录,取得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良好效果。
一、坚持党委领导和检察引导相结合,正确履行检察预防职能
1、争取领导重视,打造预防通道。该院坚持请示汇报常态化。每年向县委、县人大专题汇报不少于3次,做到了预防精神常宣传、预防工作常汇报、预防理念常沟通、预防难题常反映,使预防工作赢得了县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预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与综合治理同考核,使预防工作由“软指标”变成了“硬责任”;县委、县人大专门听取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适时对预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为全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2、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向导。该院在社会化预防工作中立足职能,摆正位置,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该院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结合执法办案的实际,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规律,研究预防对策和措施,为党委、政府指导和加强预防工作当好参谋,积极建言献策;为预防单位落实预防措施,当好预防工作向导,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给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报送年度职务犯罪综合分析报告5份、专项预防调查40余件,为领导从宏观上把握职务犯罪发展态势、规律、原因,研究预防措施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3、着眼服务大局,选定预防重点。该院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选定检察专业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结合点。1999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国家陆续投放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职务犯罪的问题随之而来,内外勾结侵吞、挪用建设资金,行贿受贿等案件所占比例逐步提高。该院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作为一项领导和群众关注度极高的全局性工作作为检察专业预防融入社会预防寻找切入口,与县国土局联手抓预防,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二、坚持检察机关能动性与预防单位主动性相结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整体合力
1、成立联合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国土局局长任组长的“安乡县国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防联络办公室,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在检察机关内部,在机构不升格、人员职数不增编的情况下,形成了检察长统一领导,以预防科为主导,各职能部门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模式,国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负责日常预防工作。
2、健全互动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土地综合治理工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明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承担制定预防方案、开展预防调查、提供预防咨询、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廉政档案等五项主要职责,并且将考核结果分别纳入两部门业务考核范围。为加强工作衔接,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案件查办协调配合制度、联合法制宣传等较为完善的预防职务犯罪检政衔接机制。
3、实行协同运作。在项目建设前开展预防调查,全面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分析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国土部门负责落实防控措施;在项目启动时对项目管理方、监理方、施工方、材料供应方及项目区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在项目建设时对项目竞标、工程监理、项目推进、设计变更、资金运行、项目验收开展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在工程竣工后会同国土部门共同对专项预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三、坚持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相结合,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效能
1、预防理念渐深化。2009年,该院提出了“预防是生产力,抓预防就是抓发展”的预防理念,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认同。运用这套理念开展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使国土干部守住了廉洁底线,有效遏制了腐败,优化了投资环境,防止了资金流失,确保了国投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而且是农田道路、水利设施得到了改善,耕地质量、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作物产量得到了提高,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目前,该院的预防理念,已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共识。
2、动态监督信息化。面临点多面广、人手少、任务重的“瓶颈”难题,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预防职务犯罪发展形势,该院和国土局在全省率先开发了“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该系统的运行,实现了预防职务犯罪全程、动态、实时监控,为预防职务犯罪创建了新机制。去年,该系统被省院评为优秀创新项目。系统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该院第一时间发现安丰乡项目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方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纷纷消极怠工的现象,及时组织调查走访,宣传法律,召开协调会,消除了施工方顾虑,保障了施工的顺利进行。目前,该系统在内部向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重要业务工作拓展,在外部已开始逐步向交通、水利、农开等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覆盖。
3、社会监督网络化。为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运作,该院协调国土局按照覆盖全面、贯穿全时、跟踪全程的要求,在县、乡、村三级建立了的监督预防网络,设立了30多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席点,每个点聘请一至两名预防联络员,有效减少了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凡属土地整治工程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都坚持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媒体、群众代表和预防联络员到场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公平、公正。在工程招投标环节,实行两轮抽签法,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使未中标单位口服心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坚持点上实践与面上推广相结合,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
今年4月份,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分别对该院预防工作的作法做出重要批示。市、县两级领导非常重视总结推广该县预防工作做法。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指导推广安乡国土预防作法。刘清生检察长多次亲自与安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探讨,要求该院以国土专项预防带动社会化预防,收到点亮面也亮的良好效果。目前,该院已与税务、交通、教育、商务、民政等部门建立了预防机制,开展全方位预防工作。
1、借力拓展预防领域。2008年,安乡县委书记要求在全县推广检察机关和国土部门联合开展预防工作的模式,切实加强全县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利用这一有利契机,该院及时与全县30多个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了预防联系,研究制定联防方案,展开经常性的预防工作。特别是结合“五进”活动,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激发了社会预防的热情,营造了社会预防的浓厚氛围,土地综合整治预防点上的星火,不仅照亮了检察专业预防推动社会预防健康发展的可行之路,而且还有力促进了国土局内部预防职务犯罪范围的不断延伸。
2、大力总结推广经验。该院在土地综合整治中预防职务犯罪的作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等媒体纷纷报道。特别是在土地综合整治预防工作中排查出的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项拨付和工程验收、后期管理等八个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已成为全县重大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模式。2010年3月,市土地综合整治会议在安乡召开,推广该县预防工作作法。2010年12月,省预防腐败局在安乡县召开预防腐败调研会,充分肯定了该院的成功经验。
3、着力督导经验嫁接。该院根据部门特点,着力加强了督促和指导,先后多次组织县直主要职能部门领导、重大项目建设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的预防人员,到县土地整治现场参观学习;向社会公开该院预防办公室和预防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接受预防成员单位的现场或电话咨询;每年对所有预防成员单位进行一至两次的走访调查,掌握他们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帮助解决预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点上预防经验与预防成员单位的实际情况实现了有机融合,促进了社会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安乡县检察院创新国土专项预防的作法,拓展了全县社会化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其探索的制度反腐与科技反腐相结合的新局面,有力的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车艳 戴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