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 奏响“服务”最强音
——澧县司法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纪实
专题法律宣讲、法律服务牵手重点企业(工程)、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一系列活动,在澧州大地蓬勃开展,似法雨滴滴润有声、细雨无声润心田、孺牛俯首庇百姓,奏响了澧县司法行政服务“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最强音。
2009年,对于澧县而言,注定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下,澧县经济增速回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了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法律服务和切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成为澧县司法局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该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澧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县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
保增长,法雨滴滴润有声
走进澧县红林化工厂,机声隆隆,工人们正在忙生产,一片繁忙景象,可谁也不会想,今年年初,该厂曾因错误起诉被查封,停产达4个月之久,在企业老板极度绝望的时候,是一个律师,彰显职能,通过法律帮助,仅用12天时间,帮助这家企业起死回生。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9年3月的一天,澧县司法局局长刘承建,带领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局办公室人员来到闸口乡,就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后,县司法行政部门如何为全县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调研,在该乡组织企业老板座谈时,一个老板的低沉的话语引起了刘局长的注意。“我的企业现在是想融资经营,贷不到款,别人想收购,我又不能卖。现在活无法活,死又不能死,到底我该怎么办?”“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中一定存在着法律问题。”一种职业的敏感,使刘局长坚信自己的判断。他随即指派随行的律师丁宜同志详细调查此事,并要求丁律师尽早查出原因,尽可能将企业盘活。接到局长指派后,丁宜律师第二天便与该企业老板联系,可企业老板接到丁宜律师的电话,开始并怎么热心,心想:你一个小小的律师能帮助我什么呢?但在丁宜律师的一再邀请下,企业老板还是答应与丁宜律师见面。经了解,原来该企业是一家化工企业,2007年7月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夏某。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融资困难,为了摆脱困境,该企业老板欲将企业整体出售,并与同县一化工企业主何某签好整体出售协议。可在他们办理了协议不久,夏某的化工有限公司却被法院突然查封了。经过仔细询问,才得知夏某在2007年曾为一朋友在澧县一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现该金融机构起诉,申请法院查封了相关财产。这其中有不有什么法律问题呢?带着一种对企业负责的精神,丁宜律师认真的查阅了金融机构的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终于发现了法律问题,原来该金融机构共为夏某的朋友借过两次款,一次是2007年9月30日,借款190万元,一次是2007年8月2日。对方起诉的是2007年9月30日那次的借款,而那次借款夏某并没有提供担保,夏某提供的是2007年8月2日的那次,夏某的担保的借款还有三个月才到期。在搜集掌握了大量证据后,丁宜律师引导夏总依法维权。一方面向法院申请复议,撤销民事裁定书,解除查封。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应诉准备。3月23日,澧县人民法院甘溪法庭就此案如期开庭。在审判长按程序宣读规定内容后,原告自知理亏,主动撤诉,同意庭内和解。最后达成协议,法院解除查封。作为一名普通案件的代理律师也许工作做到此就算结束了,可丁宜律师并没有停手,刘局长的嘱托他铭记在心,要尽可能将企业盘活,恢复生产,为此,刚忙完应诉的事,他又紧锣密鼓地着手协调企业整体收购的事,在他的努力下,顺利完成收购,依法完成了手续办理,企业恢复生产。从他接手到企业恢复生产,谁也不会相信,总共才用了12天时间。这只是澧县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的一个小小缩影。
今年来,澧县司法局把帮助企业(工程)顺利渡过经济寒冬,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全系统力量,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企业(工程)活动,开展给企业支招应对金融风险活动,开展专题法制宣讲活动。先后组织律师深入全县80多家规模企业走访调研,解答企业的法律困惑;以咨询、授课、讲座等形式,引导企业学法用法;主动编印《“应对金融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法律常识36问》知识小册子,从企业登记设立、企业知识产权、企业合同、企业融资、企业劳动用工、企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企业破产改制、企业事务公证等8大方面为企业提出了36个依法解决问题的方法。
保稳定,细雨无声润心田
澧县司法局把保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促进平安和谐澧县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成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人民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室,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警司联调室,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责,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参与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运用好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认真抓好日常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抓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放在企业、医院、交通等矛盾多发部位,放在疑难、重大纠纷的排查化解上,先后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人民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医患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突出“三调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化解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7月16日上午9时许,澧县澧阳镇芦家村4组村民廖某家属召集亲友20余人,聚集在澧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及病房过道上,与院方发生争执,并打坏医务科门窗,严重干扰了诊疗秩序。为防止事态扩大,院方请求澧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接到申请后,该调解委员会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对事态进行了及时控制,并对纠纷经过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事件的详细情况:今年2月12日,廖某因椎间盘突出到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手术中脊髓损坏,出现左下肢活动受限,大小便困难,患者后转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该医院于6月30日和7月2日两次股电图检查,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马尾神经损伤。患者及其家属认为这是该医院手术不成功造成的,遂找要求医院陪偿,遂引发了事端。
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了解事情经过后,召开了双方协商会议,明确:一是患方廖玉梅做法医鉴定并核准赔偿额度;二是院方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数据;三是患者家属在协商调处期间不能无理取闹、扩大事态。7月23日,患者到澧州司法鉴定所进行了司法鉴定,并根据司法鉴定书的鉴定意见拟定了医院赔偿额度。之后,患者家属3次到医院索要赔偿款,由于医院负责人出差在外,院方一时难于答复,再次引发了患者家属的激动情绪,认为医院在逃避责任。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在连续几天对患方进行劝导,讲明道理,宣传法律知识,稳定患方情绪。8月12日、8月15日,又两次召开医患双方协调会,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协议:院方一次性赔偿患者医疗费、抚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偿费、精神抚慰金、后期治疗费等合计305000元,患者承诺放弃其它任何向院方索赔的权利,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重大医患纠纷在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同时,县司法局还切实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回访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落实低保等帮扶措施,把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首要目标。
保民生,孺牛俯首庇百姓
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各类受援对象人数不断增加,基层申请的援助事项也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对此,县司法局主动跟进,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深入开展“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个十百工程”活动。在县城区选择2个社区、农村选择20个乡镇、200个村,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发展。同时,下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每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居)都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重点为残、老、妇、幼特别是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法律帮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32501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为返乡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等困难人群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维权维稳,有力地保障民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09年5月12日,澧县王家厂镇花园村村民万某和其家人在多次请求建筑公司给予后续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便来到王家厂镇法律援助站,请求给予法律帮助,并哭诉了自已外出务工致残的经历。
2008年11月,万某在江西省宏达建筑有限公司打工,在该公司承建的临澧县福之源商住小区粉刷天棚时,因脚手架倒塌,从4米多高处跌下,致使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34天后才出院,后经常德市杏德司法鉴定所鉴定所受损伤已构成九级伤残。江西省宏达建筑有限公司在承担了前期医疗费和给付了3700元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万某原本就家境贫困,又突遭这一变故,对万某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知悉情况后,该法律援助站负责人潘军对万某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场表示愿意为他提供法律援助。随后几天,潘军先后三次会同镇劳保站负责人前往临澧县为其维权。刚开始,宏达建筑有限公司以种种理由躲避拒赔,但潘军他们坚定信心不气馁,经过三番五次、耐心细致地向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讲解劝说,详细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明确该纠纷赔偿的项目、标准及赔偿期限,并结合万某的受伤情况,计算了赔偿标的。通过法理情的宣讲,宏达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态度终于有了转变,答应赔付20000元,这显然低于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
为了切实维护好万某的合法利益,潘军一行人员继续做宏达建筑公司负责人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传法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们的努力下,宏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终于再次作出让步,并与万某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江西省宏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先期已经支付万某前期医疗费和给付3700元补偿金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32000元,双方雇佣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6月4日,宏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在潘站长等人的见证下,履行了协议款项。拿到赔偿金的万某感激万分,连声道谢。
今年来,澧县服务“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扎实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活动中共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宣讲98场次,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服务135次,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94条,与全县10家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和87家规模企业签订了免费法律服务协议或常年法律服务协议,走访调查企业180余家,出具法律意见书87份。为重点工程提供法律咨询208次,提供诉讼代理18起,处理企业“涉危”问题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5起,调处成功597起,排查化解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41起,预防化解群体性械斗15起,预防化解民转刑8起,律师协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13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群众84人次。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起,办理司法鉴定161件,办理各类公证154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141万元,帮助农民工再就业、创业41人次。这是一组枯燥的阿拉数字,可就是这些看似枯燥的数字,无不见证着澧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找准主题服务大局、形成合力服务大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
(澧县司法局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