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服判息诉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推进阳光司法,近年来,桃源法院积极采取“四扩大”措施,强化服判息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扩大释疑主体。将判后释疑工作由承办法官扩大到信访接待法官和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宣判释疑一般由承办法官进行解答,但如果案件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和书记员发现当事人对裁判文书有疑问的话,也可以主动进行法律解答,及时消除当事人疑虑。对于判后信访释疑,则由信访接待法官和原案件承办法官共同对当事人进行裁判释疑,讲明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事件处理的公正性,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履行裁判义务。
扩大释疑对象。将判后释疑的范围扩大到当事人的近亲属,向他们一一释明裁判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条文,解答法律疑问,讲解裁判理由,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进而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扩大释疑范围。将释疑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立案庭法官在受案时不是单纯的立案,而是适时为当事人解释各种疑问,并及时发放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等一些诉讼文书。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和庭前送达诉讼文书时,不失时机地为当事人解释发放诉讼文书的内容,并告知其所涉及的法律条款。秉承“合法性、合理性、文明性”三原则,承办法官在宣判后及时释疑,对当事人细心疏导,耐心解答,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扩大释疑途径。承办法官将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款附在判决书的后面,当事人听了法官的口头释疑后再对照判决书上的法律条款。同时,采取书信、邮件、QQ聊天和电话的方式,加强判后信访释疑,为路途遥远或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提供方便。
今年1-10月,该院依法判决1314件案件,其中上诉 65件,信访释疑75件,有185件案件当事人经答疑后撤回申诉和上诉,上诉率和申诉率同比下降4.3%和3.1%。
(桃源法院 艾艳萍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