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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见实效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11-17 15:15:22 【字体:

  近年来,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强化服务理念,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一是狠抓登记质量。通过严守规章管理制度,公示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督促登记员礼貌用语,切实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的文明形象;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严格登记程序,做到一个环节不能少,一个步骤不能缺;严格按照婚姻登记9元/对的标准执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不强制服务;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到不错、不漏、不遗失。

   二是狠抓内部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登记程序,把过去单人登记变为现在流水登记,将婚姻登记分为初审——受理审查——颁发证件三个流程。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严把“婚姻当事人到场关”、“法定年龄关”、“无配偶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做到“三不办”:即“双方非自愿的不办”、“感情未破裂的不办”、 “协议未达到的不办”。严格按《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的程序办事。审查证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受理指导婚姻当事人填写相关表  格;询问婚姻当事人的意愿;登记发证。自实行流水登记以来,无一例错办、误办行为发生,无一起有效投诉。

  三是狠抓服务水平。本着“以人为本、规范服务、自愿选购、自愿消费”的原则,拓展婚姻服务领域。在开展常规的婚姻配套服务项目的同时,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推出颁证现场拍纪念照、摄像、刻制光盘等配套服务。特别是对待离婚登记当事人,婚姻登记员正确引导和控制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相互理解和宽容,做到办证之前是夫妻,办证之后是朋友,和谐的离婚,友好的分手。与司法部门联办,安排专职司法工作人员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离婚登记办证中和办证后出现的矛盾纠纷。

(澧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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