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专项法律服务“四大活动”促进“四个服务”
武陵区司法局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半年来,突出抓好“四大活动”,即: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专项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活动、“三个七”工程活动。截止6月底,通过扎实开展这“四大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四个服务”,取得了良好成绩,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消极影响,为我区“三保三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显成效。为了服务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区司法局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积极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和重点工程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据统计,上半年,召开了律师和企业联谊会2次,全区共建立了2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共为湖南湘联实业有限公司、楠竹山乡农贸市场、富民桥榨菜有限公司等10个重点工程项目和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建设调处矛盾纠纷10余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0起,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提供诉讼代理10起,处理涉危问题3个,为企业化解纠纷40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
二、专项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显成效。为了服务依法决策和服务社会稳定,在全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和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室;及时组建了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团;以区普法讲师团、法学会和“普法大讲堂”为依托,组建了区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上半年,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先后到5家国有企业和6家党政机关、5个社区举办了20多场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15次,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22条,被党委政府采纳法律建议7条。为政府依法行政,为企业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在5月份举办了一场有300多人参加的普法培训班。为基层群众宣讲法律知识32场,10000余人次,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
三、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活动显成效。为了服务社会稳定和基层群众,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了大法援工作格局。一是构建了法律援助的大网络。到目前为止,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武装部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数量达20个,市城区所有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全区60%的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数量达40个,各站、点均实现了“三有”即有人员、有办公场地、有牌子,建立了“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相关台帐。二是构建了法律援助的大范围。总原则是尽量做到“应援尽援”。放宽法律援助准入条件,特别是对返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除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要求“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外,对其它案件,也降低审查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对于低保户、破产企业职工等经济困难的群众,降低援助门槛,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三是构建了法律援助的大联动。以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主线,主动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等职能部门或者社会团体联系沟通,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据统计,上半年,市级媒体对全区法援工作报道2次,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起,提供法律咨询270件,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5人次,帮助农民工再就业、创业10人次。
四、“三个七”工程活动显成效。为了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基层群众,在全区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到70个社区、7个乡镇(街道)、70个重点村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真正做到让“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活动覆盖全区,一是扩展了法律服务对象。“三个七工程”在法律服务的对象上,进行了全面的扩展和覆盖,做到法律服务的全面铺开和强力推进;二是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一改单一法律服务方式,在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两个职能,做到三种职能的整体联动、综合运用、同步进行,做到了三大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和交叉覆盖。三是强化了法律服务手段。进一步分解各项子活动任务,细化量化活动考核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据统计,上半年,在“三个七”工程活动中,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250起,其中,成功调各类矛盾纠纷245起,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非法上访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4起,防止纠纷引起自杀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起;为企业融资、产品销售、企业合同签定提供法律咨询22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20件,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武陵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