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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高点定位 跨越发展 迈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的坚实步伐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07-23 10:51:42 【字体:

                ——湖南省汉寿县司法所建设工作纪实

  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司法局上下一心,着眼于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实际,创新思路、高点定位、长远规划,大胆实践,大手笔、大投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工作视野,与时俱进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定位在机构建设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管理制度化。司法所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迈出了基层建设工作的坚实步伐,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案例承办人、全省“安置帮教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能手等诸多荣誉。

  以新定位深化司法行政基层机构建设规范化工作新发展

  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司法所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分析、研究司法所规范化建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被纳入了县委政法委、综治委“平安乡镇”一体化建设的工作盘子,由部门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权上收

  2003年初,乡镇机构改革在我县全面铺开,当时司法所人员尚未收编县局管理,仍属乡镇机构,根据《汉寿县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实施意见》,要求乡镇司法助理员非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实行分流另谋职业。全县32个司法所33名人员中就有9名工人身份的自收自支编定岗分流,14个乡镇编干部调离司法所,剩下的只有10名干部身份的司法行政编人员被保留,而9名工人身份需分流,司法员都是长期在司法所的骨干,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工作成效显著,如果一旦分流,将导致大部分司法所工作陷入瘫痪。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为了保留这支队伍,局党组一班人抢抓发展机遇,打破制约瓶颈,克服重重困难,争取各方支持,采取了原有司法所人员为主体,坚持优秀的留用一批,局机关选调一批,在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一批,通过选贤选能、考试考核、择优筛选的原则,司法所33名司法助理员全部拿到了公务员证,从此人人享受到了国家公务员待遇。然后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把司法所从原乡政府分离出来,“收编”为县司法局人、财、物、事“四权”上收的派出机构,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2-3名,同时,将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人头经费和公用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划拨给县司法局,其人员的工资、调资晋级、人事管理由县司法局负责,所有司法员的社保养老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警衔补贴、岗位津贴都获得最终解决,并免掉了养老金公共部分20多万元,彻底消除了整个队伍的后顾之忧,全面完成司法所收编直管任务,理顺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规范建所

  自2005年起,中央财政投入国债资金100余万元,已修建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21栋,修建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均达到了一乡一所,有12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办公用房的要求,省市配备了摩托车、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预计今年一乡一所的办公用房全部完成中央计划,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毓德铺司法所修建了一栋两层135平方米的办公楼,设置了所长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办公室、安置帮教室、法律服务办公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室、调解庭等。所长黄德寅以所为家、工作勤勉,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融洽,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毓德铺镇镇长刘少华介绍说:毓德铺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镇领导中有位子,书记、镇长不管多忙,都要坐下来听司法所工作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因亲民爱民,工作作风踏实,获得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镇里从财力上大力支持司法所建设,将一造价6000余元的两间房屋拆除,解决了司法所建设地基难的问题,在建设中多方面配合,对司法所前面的路道出资4000余元进行了硬化和绿化,司法所建成后,镇里又出资2000余元,装上了防盗网和窗帘等,改善了办公条件。该所规范化建设已达到了省级标准。使我县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条件达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基础设施的优化,使基层司法所的面貌焕然一新,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以新思路打开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专业化工作新局面

  为打开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专业化工作新局面,局党组在司法所制度建设方面,创新思路,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建章立制,使司法所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创新分片联点责任机制

  坚持班子带所,全县29个司法所分成6个片,每片由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并重点联系责任片内的一个所作为点,实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建立“五型”(学习型、创新型、团结型、务实型、亲民爱民型)班子为目标,在全县29个司法所开展了“讲政治、讲大局、讲民主、讲责任、讲团结和比思想、比品德、比政绩、比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比”活动,增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创新机关服务基层责任机制

  为提高司法所业务水平,把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基层作为机关股室目标管理考评的重点内容,实行机关股室与司法所结对考评。机关股室分别与司法所结对,开展传、帮、带、促活动,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

  创新分解考核机制

  建立了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装备管理办法、警用摩托车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办案办证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文办事限时制、廉政勤政、首问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实行装框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我局还把各项工作逐步分解,按照百分制对各司法所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中心工作等多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创新培训机制

  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岗位练兵、集中与分散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使他们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利用半年调度、年终考评与平时指导工作的机会,对司法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进一步地规范司法所工作。多次召开司法行政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介绍近年来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和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现场参观学习优秀司法所好的做法,树立了以典型经验引路,实现全面创优的工作要求。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崔家桥司法所长刘建华困综合评分领先,他管理该司法所取得了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蒋家嘴司法所长刘德安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黄维清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黄少华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承办人。司法所长王明月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童成强被评为全省矛盾纠纷调解能手、熊毅被评为全省抗冰救灾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

  以新举措开创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新业绩

  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局党组一班人提出了讲求工作方法,探索调解规律,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长效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的工作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不同类别的纠纷,细心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群众的满意率。继续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积极完善和推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运行摸式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三调联动”成员单位定期交流制度和警司联调、诉前调解、流动调解庭等运行机制,切实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实际能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近三年来共调处民间纠纷11320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民转刑案件265起、群众性械斗258起、群体性上访279起、自杀事件281起。我局启动矛盾纠纷预调机制,为驻我县毛家滩乡“三湘纸塑贴花厂"的100多名劳动务工人员领回并发放了10多万元的拖欠工资,及时平息了这起劳资风波。

  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我县沧港镇软纳桥村、罐头嘴镇张家汊村、蒋家嘴镇马家塅村、龙阳镇新街社区及宝塔河村、杨旗嘴社区等五个村、一个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依法推进了村级政务、财务的公开,依法规范了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依法完善了民主管理,依法强化了民主制约机制,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广大群众开展民主自治的能力。

  安置帮教落到实处

  在建立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的基础上,我县把工作重点放在管控上,各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登记卡和帮教工作台帐,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并通过组织就业培训、介绍就业、落实低保等措施使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共帮教安置刑释解教人员885名,帮教安置率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被控制在1.6%以内。龙阳镇刑满释放人员刘关清通过帮教,以贩鸡蛋起家,到拥有10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先后安置217名“两劳”回归人员就业,在省司法厅、省劳改局两次作典型发言,省电视台还作了新闻报道。

  法律服务蓬勃开展

  为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城乡经济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三年来,各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48件;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32份;担任法律顾问46家,诉讼代理483件,非诉讼代理5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如太子庙镇刘某,在广东打工不幸致残,太子庙法律服务所先后三次南下,以其扎实的业务根底,娴熟的工作技能、艰辛的努力,终使对方给予的经济补偿在原先35万的基础上提高到58万元。全县司法所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法律援助深得人心

  全县二十九个乡镇均已建立了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委会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的建设也已达到100%,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部做到了“三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联系方法,统一制作了工作台帐和上墙内容,规范了办案流程。文蔚乡村民王某因路滑摔倒导致髋骨骨折,在该乡卫生院治疗。卫生院在进行固定手术过程中,不慎将纱布遗留在体内,导致患者大腿根部严重感染。后经县人民医院复查发现了残留物,并予以取出,但落下了严重后遗症。一贫如洗的王某多次要求乡卫生院赔偿未果,于是到该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文蔚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积极与院、患双方沟通,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参照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和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了赔偿协议,院方除承担前期治疗费用外,还一次性赔偿王某9.1万元。一起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 汉寿县司法局  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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