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三个七工程”初显成效
“三个七工程”活动是武陵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3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暨专项维稳活动表彰大会会议精神,经过广泛调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武陵区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城市”的大背景提出来的一个新的工作举措。目的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不断深化和推进“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活动,是在“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活动基础上的扩展和延伸。即在全区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到全区70个社区、7个乡镇(街道)、70个重点村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真正做到让“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活动覆盖全区,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展了法律服务对象。“三个七工程”在法律服务的对象上,进行了全面的扩展和覆盖,做到法律服务的全面铺开和强力推进;二是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一改单一法律服务方式,在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两个职能,做到三种职能的整体联动、综合运用、同步进行,使三大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和交叉覆盖。三是强化了法律服务手段。进一步分解各项子活动任务,细化量化活动考核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起,成功调各类矛盾纠纷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非法上访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起,防止纠纷引起自杀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为企业融资、产品销售、企业合同签定提供法律咨询20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17件,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是:
一、以“典”带面,全面覆盖。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注重培植典型。在乡镇、社区、行政村中根据工作的进展程度各选择一个活动开展有特色的点,作为重点培植的对象,在这个点上下足工夫,使足力气,费足心思,把点的工作挖崛深,研究透,解决彻底,然后总结出优秀的经验,推广到全区的各个点、各条线、各个面。我们分别选择了南坪岗乡、三岔路西堤社区、河伏镇洪流村作为我们的培植对象,充分调动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面向农村、贴近群众紧扣当前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企业的投资融资、重组改制、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为矛盾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支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在南坪岗乡我们健全了人民调解网络,使得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在三岔路西堤社区我们着重健全了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服务“一对一”,解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在河伏镇洪流村我们针对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的特点,加大了法援力度,通过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了有关水利问题,为他们进行农业生产扫清了障碍。
二、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在法律服务“三个七工程”活动中,我们注意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法律服务网络,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法律服务网络、法律援助网络、人民调解网络是法律服务“三个七工程”活动的三大主体,但是它们的功能各有特点,运用范围也有差异。“三个七工程”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特色,明确各自工作重点,优化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做到让三大职能相互交融、整体联动、整体推进。律师法律服务重点分布在城区,特别是集中分布在经济发展较好,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大的地区。因此,每个律师事务所要对口联系2至3个城市街道或城郊乡镇,每位律师都要分别联系1至2个社区(居委会),基本做到了法律服务“一对一”。重点帮助联系地区的企业应对金融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法律援助工作者则重点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人民调解员则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做到多种手段整体联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种职能的工作各有分工而又有相互交叉的地方,当涉及到三个方面的职能的时候,我们联合三个职能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得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三、突出重点,服务基层。在活动的开展当中,我们意识到了工作重心倾向基层的重要性,因为服务基层其实质也就是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是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我们在工作当中突出强化服务“三农”。随着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区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乡镇企业陷入困境,农民工返乡成上升趋势,农产品需求下降,直接导致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三个七工程”围绕中心紧扣当前形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为农村乡镇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欠薪治理力度,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档案,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服务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三个七工程”把服务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参与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强化服务社会维稳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了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为人民调解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做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整体联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比如:2009年4月23日晚上8点半左右,丹洲司法所接到本乡坪湖村支书报案,称该村村民袁某(45岁,有一个男孩读高三,妻子在家务农,父母都已70多岁,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于当晚6点左右,在张家界市文化影视城安装轻质隔墙时,不慎从16楼电梯口摔下(电梯口未做安全防护措施),当场死亡。司法所所长彭飞联系了区法律中心副主任陈世群、区三调联动办公室工作人员欧波等工作人员和死者家属及村干部于当晚12点前赶到张家界,协调处理该纠纷。24日上午,工作人员在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双方态度后,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制定了调解方案,主持对死者家属与轻质隔墙的承包商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对双方宣讲有关法律、政策,分析事件经过,划分双方责任,列举赔偿项目、标准,计算赔偿费用,沟通双方思想,分析利害关系……调解人员克服疲劳、趁热打铁,经过连续三个多小时艰难的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并现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承包商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费用30万元整;死者由其家属带回安葬,其家属在取得赔偿金后不再追究承包商以及开发商任何责任。至此,一起跨区域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很好地维护了赴外务工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手段,确保实效。在活动的开展中我们注重强化服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了活动保障机制。我局成立了“三个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李明忠同志任组长,肖礼彬同志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法律服务“三个七工程”活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进一步分解各项子活动任务,制定了“三个七工程”联系点任务分配表,做到每个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联系一至二个村居、基本达到了“一对一”标准。各职能部门精心编制了服务手册、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工作目标、应对措施。通过了专门培训、案例会商、信息交流等形式,指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创新方法,提高业务能力。细化量化了活动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了“三个七工程”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督促检查。专项办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方式对“三个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的重要标准之一。二是完善了服务网络。我们在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又在区经济环境优化办设立了经济纠纷专门调解室,公、检、法、司四家联合组建经济纠纷协调组,区直经济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归“三调联动”办统一调度;乡镇街道一级,成立了经济纠纷调解小分队,乡镇街道主管领导任队长;村一级,由村调委会主任牵头负责;在组一级,设立了经济类纠纷信息员,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大排查网络体系。积极构建了法律援助大网络。到目前为止,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武装部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数量达18个,市城区所有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全区60%的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数量达40个,各站、点均实现了“三有”即有人员、有办公场地、有牌子,建立了“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相关台帐。三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了党政内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做法、成果和经验。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做好了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了有关数据统计,并及时上报。每个月办好了两期活动专刊,并下发到各个司法所。从活动开展到现在,常德晚报对我们活动的开展情况报道了5次,常德电视台“今日武陵”栏目对我们的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常德平安网上发表活动信息6篇,在常德政法内刊上发表信息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