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四举措牵手服务十大重点工程
近日,为应对金融风险,更好地体现“主动服务、超前预防”的精神,汉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力求通过与工程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保障县十大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促进富民强县。
一、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形成综合服务体系。
年初,县司法局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组织全县70多名司法行政干警,50余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00余名人民调解员,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活动,为全县十大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促进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形成综合服务体系。
二、分线出击、结对服务,形成目标管理体系。
一方面,县司法局谈先国局长亲自带队组成调查组,到县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重点工程的分布情况,分别确定了县、乡 镇重点工程服务对象,编制了目录。包括芙蓉西路等骨干道路建设、花木兰至沅水大桥接线道路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银水湖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S205汉太路改线升级建设、S205太子庙至良荆界和龙打吉至永丰干线公路续建工程建设、配合新开工石长铁路电气化改造和复线建设、军山铺—蒋家嘴—岩汪湖湿地公园旅游公路建设和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建设等项目还有鹿溪—花岩溪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金洲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沧港和白竹山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蒋家嘴、龙阳枫树110KV变电站和洋淘湖35KV变电站建设,岩汪湖、马嘶桥110KV变电站启动建设等十大重点工程。另一方面,县司法局组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十个法律服务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10人,结对为县十大重点工程项目服务,调查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情况,与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按照法律顾问合同规定的职责和要求,为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三、预防矛盾、分类宣教,形成法律服务体系。
十个法律服务小组主动深入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参与重点工程可行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合法可行;参与重点工程招商引资谈判签约活动,帮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对合同进行公证,为重点工程引进资金技术牵线搭桥;协助重点工程建设方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工作,确保重点工程按期开工建设;参与重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帮助起草、审查、修改建筑承包合同,对招标投标活动和建筑承包合同进行公证,确保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建筑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协助建设方及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农、劳资、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纠纷,妥善处理阻工、怠工群体事件,确保重点工程按进度建设;协助建设方对重点工程的建筑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确保重点工程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设计标准;协助建设方依法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建筑材料供货合同纠纷、建筑质量纠纷、工程结算纠纷等,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
四、跟踪管理、督导到位,形成责任考量体系。
县司法局将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法律服务小组与相关部门情况碰头会,及时总结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发现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工作的开展。活动结束时,按照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评出具体量化的活动考评结果,并纳入局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责任制,奖优罚劣,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收到实效。
(汉寿县司法局 施文斌 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