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质效
检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这类犯罪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这些年来,该院按照党组提出的“统一思想,追求最佳办案效果”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研究和提出预防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取得了很好效果。他们的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好案件剖析座谈会
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震摄犯罪,警示他人的同时,该院还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发案的单位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查找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搞好个案预防工作。将以往的“检察建议”改为“案件剖析座谈会”形式。面对面的交谈,更易于发案单位的理解与接受,引起思想认识上的共鸣,更加自觉地接受教训,引以为鉴,达到减少或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为保证座谈会的效果,该院特别注意作好“案件剖析座谈会”前的准备工作和基础性工作,一是在侦查工作中,就将发现单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起调查了解,掌握详细情况;二是做些专门必要的调研工作,找发案单位的干部职工谈话,了解情况,详细地掌握单位的各种状况,倾听职工群众的看法和意见;三是全面地了解情况,从单位的干部职工的思想情绪、管理措施等各方面掌握情况,全面分析;四是认真归纳研究,反复斟酌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案件剖析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力求问题抓得准,重点突出,剖析的原因全面、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措施针对性强。
二、有针对性地搞好专题法制讲座
在抓好查办案件,开好案件剖析座谈会两个环节的基础上,该院还针对单位、企业中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专题法制讲座,巩固办案和案件剖析会的影响和作用,以增强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把思想认识上的提高变成法制意识上的增强,使其更加有效地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如该院在查办县国土资源局某国土所所长谢某玩忽职守致国土资源被损毁案过程中,在与该单位的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的同时,联系案件情况,专门就渎职犯罪及单位在管理中容易发生的几种犯罪举办了专门的法制讲座。由于针对性较强,又紧密联系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能引起共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回访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案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该院还特别注意抓好第四个环节,这就是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回访工作。通过回访,一是查看发案的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方法及措施上的改进完善情况,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还存在哪些不完善或改进不到位的地方和措施。二是调查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发展状态和趋势,及时准确地预测将来将要出现的漏洞,与单位领导共同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三是检查总结自身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中的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应借鉴的地方,分析原因,找出今后加以提高的措施,不断完善和提高办案水平。
(根据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