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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加强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能力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8-09-10 16:33:44 【字体:

   近年来,津市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市”,连续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综治先进县市”,连续6年被常德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津市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得益于津市市委政法委的坚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津市市委政法委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方法,较好地解决了政法委干部使用上的“进不来、用不好、出不去”的问题,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了政法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认识,强化政法委干部选用标准。过去,一些人认为政法委是一个议事机构、协调机构、安置性机构,特别是一段时间,由于受西方法治理念的影响,导致一些人对党委政法委的存留问题产生质疑,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政法委一度成了“安置委”、“养老委”、“包袱委”,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津市市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文件精神和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强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统一认识,把政法委建设作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全面推进全市政法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切实提高政法委的领导力、战斗力。对政法委干部的选用形成了三条标准。一是政法委干部队伍从政法各部门的优秀干部中选调,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全市各部门单位;二是政法委不进安置性干部,不进闹思想情绪的干部,不进进取心不强的干部;三是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中拟提拔的后备干部,提拔前至少一年时间安排到政法委工作,进行锻炼,合格的提拔重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改任非领导职务。为此,市委常委会专门下发了纪要,从政治业务素质、综合领导能力、年龄、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专门要求,用制度确保以上规定得到落实。

 二、打破常规,解决选人上的制度瓶颈。以往,由于受编制、身份、待遇和一些政策性的规定的影响,政法委想要的优秀干部往往要不到,进不来,干部自身也不想来,造成队伍建设上的无能为力。津市市委、市政府为改变这一现状,用超常规的手段,突破制度瓶颈,解决了干部“进得来”的问题。一是让优秀干部带编上岗。在当前机构改革调整时期,给政法委大量增加编制不现实,而政法委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津市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对政法委超编选调干部采取带编上岗的办法,解决了这一棘手问题,即政法委现有编制不够,选调的干部到政法委上班,编制仍留原工作单位。二是保留政法部门选调干部身份待遇。由于公、检、法机关干部的身份待遇均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障,要通过特定的考试才能取得,警官、检察官、法官均享有专项的衔级津贴,所以,警官、检察官、法官一般对自己的身份都有一种特殊的荣耀感,进而格外珍惜,把政法机关优秀的班子成员、后备干部选调到政法委,按规定其工资待遇要随新的身份而改变,他们难免对自己将来的身份资格、待遇等存在一些疑虑。津市市委、市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规定凡政法机关带编到政法委上岗的人员,其身份、工资待遇、衔级津补贴等不变,由原工作单位保障,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注重运用职级待遇激励。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程序选优选强的基础上,对选进来的干部特别是年轻后备干部上提一级,一般干部解决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待遇改任副科级实职,副科实职改任正科级,让他们感到来政法委有想头、有奔头,极大的调动了其积极性。

 三、合理使用,提升用人上的综合效能。市委、市政府把优秀干部选调进了政法委充实领导班子,但如何用好用活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解决干部“用得好”的问题。主要采取三条措施:一是按需用人。在选人之前,注重分析干部队伍和工作现状,认真查找“短板”,做到有目的地引进人才,让进来的人能迅速发挥作用。在过去一个时期,政法委对政法业务和执法监管工作抓得不力,执法质量在全常德排名较后,政法委反复考虑后,向市委提出,将法院新洲法庭庭长袁顺章调到政法委。他是法学硕士,省十佳政法干警和省先进工作者,业务精通,他到政法委后不久,全市政法执法质量迅速得以提升,改变了被动面貌。二是用人所长。针对干部个体的特点和长处,用其所长,用其优势,把他们放在最适合发挥其优势的岗位上工作,这样,通过科学合理的搭配,把个体的优势转化成了整体强势。如现任常务副书记戴林忠原任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具有较强的处突指挥协调能力,到政法委后,就安排他分管维护稳定工作;副书记梁先菊曾担任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信访办主任,长期与政法机关打交道,经常接待到人大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的群众,对政法系统以及干警存在的问题比较了解,在政法委她分管队伍建设。这样,他们在这个领域是能人、是专家,开展工作有威信,效果好。三是多岗锻炼。为了进一步培养干部综合能力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他们多角度认识、分析问题和多手段处置问题的能力,特别注重让他们进行岗位轮换,多岗锻炼。

   四、大胆提拔,加快优秀干部成长步伐。过去,政法委的干部出口窄、流动少、成长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出得去”的问题,主要抓了三手:一是加快在政法委机关的提拔任用。对选用的干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加快提拔步伐,为其成长创造好的环境。近5年,有8名优秀干部从一般干部提拔到副科、正科实职岗位上,其中有3名年龄还未到28岁,已提拔为正科级。如现任政法委副书记高见,年仅26岁,两年前作为优秀干部(属常德战略储备人才)调入后,两年时间由一般干部提拔为稳定办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二是加快向政法各部门下派。政法委将调入的干部经过一两年锻炼后,迅速让他们到政法各部门挑大梁、独当一面。目前,津市市政法各家班子的常务副职基本上是由政法委机关下派的干部担任,近3年有5名干部到政法各单位担任重要职务。三是加快向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单位推荐任用。能不能出干部,关键看能不能把干部推出去,让他们在更大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去发展。津市市委政法委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与组织部门配合,大力向上向外推荐干部。近5年来,已有5人推荐到其他区、县政法单位任正职,有6人推荐到上级机关任中层骨干或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加大向其他部门单位推荐力度,5年来,有2名政法委班子成员推荐出去任街道(镇)党委书记,有2名班子成员任其他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这样,使政法委真正成为优秀干部的蓄水池、成长地和输出地。津市市委加强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政法委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威信明显提高,作用明显加强。二是党加强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力度明显加大,驾驭和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力度明显提升。三是政法机关干部成长步伐明显加快。经过在政法委工作的干部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大局意识、政治觉悟明显加强,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处理,综合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大为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干部的成长进步。四是政法委干部选任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保持了队伍的新鲜活力和经久不衰的战斗力。

(根据津市市委政法委上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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