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步迈向法制的春天——常德司法行政工作走笔
司法行政机关,常年肩负着弘扬法治,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司法行政工作质量的高低,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风雨历程,常德市司法局自1980年组建以来,按照“维护稳定,理顺关系,搞好服务,管住队伍”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各项职能,为维护地方稳定,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服务常德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常德市司法局先后荣获普法、法律援助、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学教育、律师公证等20多项全国性先进奖项;常德司法行政工作,正在迈向新的高度……
专项维稳活动成效显著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各级司法部门的重要职责。去年4月以来,市司法局以“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为龙头,全力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据统计,去年4月至12月,全市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532起,排查转化矛盾纠纷重点人员5127名、监所危险分子47名、刑释解教人员2467名及社区矫正对象175名。一个个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被逐一排除,各类群体性闹事、非正常上访以及民转刑事件数量明显减少。
显著的工作成效,源自不断创新的工作机制。在专项维稳活动的背景下,“警司联调”、“三调联动”、“限期销号”等一项项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应运而生。
长期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由于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调解矛盾纠纷常因出警不便而力不从心;二是基层司法所受职能限制,调解工作缺乏力度。为解决这一矛盾,津市市司法局在专项维稳活动中,突破体制瓶颈,推行“警司联调”机制以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该市专门成立了“警司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人员、经费各方面加强保障,由政法委、司法局联合任命派出所教导员或副所长兼任司法所副所长,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任命司法助理员兼任派出所治安纠纷法制宣传员,对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发的纠纷,在调处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警司联调”,相得益彰,作用明显。仅去年4月到今年6月,津市市通过该机制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就达465起,无一起因调处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据今年上半年常德市信访通报,该市在常德范围内越级上访率最低,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先进县市”,3年连获“全省平安县市”殊荣。
今年8月6日,澧县方石坪镇枞阳村村民刘某与同组村民肖某因琐事发生争斗,刘被肖咬伤右手食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在审理此案中,检察官发现该案属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据有关司法解释,可适用刑事和解政策。于是,检察官按《澧县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施办法》将该案移交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握手言和。这起准刑事案件的悄然“流产”,就是该县司法部门实施“三调联动”机制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三调联动”,即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有效整和,在公、检、法、司各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使之联合调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据该县司法部门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10月到今年8月,在全县各级组织调处的3168起矛盾纠纷中,96%都因“三调联动”得以成功化解。
矛盾纠纷限期销号,是市司法局在专项维稳中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该局将已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交由各基层司法所分类编号,建立台账,提出建议并限期解决销号。从根本上避免了调解工作呈现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被动局面,防止了疑难矛盾被长期搁置升级,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在多种调解机制的作用下,一个个矛盾,被消灭在萌芽;一场场纷争,在基层被平息……
监所安全管理常抓不懈
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创新监狱劳教管理机制,指导监所完善了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制等各项安全制度,把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挽救质量作为监所工作的中心任务。同时强化了教育改造的针对性,施行个案矫正制度。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入监入所教育、素质教育、回归就业服务等方面严格管理,确保了我市监狱和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武陵监狱连续8年,市劳教所连续6年实现“四无”(无脱逃、无狱所内重大案件、无非正常死亡和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监所经济稳步增长。两单位分别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一次。
武陵监狱通过实施“8526”工程(即严管监区、会见中心、监外活动场所等8个部位;开展管理方式、教育改造方法等5个创新;抓好干警、罪犯2个考核;施行领导带队、值班巡逻、制定干警一日工作规程、干警责任倒查等6项举措),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目前,其新建的综合大楼、现代化标准监舍已全部投入使用,警示文化墙成为了全省监所工作的亮点。2007年3月,武陵监狱一监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同年4月,该监狱又在全省司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市劳教所以教育、感化、挽救劳教人员为宗旨、以创建和谐场所为目标,坚持实施封闭、半开放和开放式管理教育模式,实行民警直接零距离管理,强化管教工作。创下了多年来场所安全零事故、民警执法零违纪、突发事件零发生、劳教人员零脱逃等多项零指标,场所长年安全稳定。
民主法制建设欣欣向荣
民主法制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市各级司法部门通过实施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深化依法治市,多管齐下,稳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市司法局科学制定了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及考评办法,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双文明考核内容,强化了地方党政领导抓普法工作的责任。各级司法部门均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为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抓好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市司法局结合常年开展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及“法治家长”、“六星级农户”评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法制文明建设窗口,针对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除抓好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外,我市各级司法部门还定期组织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下基层宣讲法律知识、赠送法律读本、培训普法专干,为基层普法营造氛围,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体系和制度。2001年,市局设立考试科,两年后,又增设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迄今已成功举办3次司法考试,参考人员达1100余名,110余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我市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不仅如此,为加强法学教育工作,市司法局还常年与相关大专院校举办大专和本科学历教育,近5年来共培养各类法律人才1000余名。
规范干部年度普法考试,是促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自“四五”普法以来,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我市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不断予以完善,每年都组织全市1600名处级干部和8万多名公职人员参加考试,以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源头和保障。2001年,市政府批准了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方案,增加了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仲裁登记三项新职能,从而完善了我市司法体制;同年7月,市司法局依托原常德卫校设立了全省首家司法鉴定中心;2004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规范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市政府出台《常德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并设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依法组建司法鉴定机构。迄今,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已增至10家,近5年来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2014件,我市司法鉴定市场管理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与此同时,监狱体制改革齐头并进。2002年,在市司法局的积极支持和引导下,武陵监狱开全省监企分离之先河,实现职工身份置换,使监狱丢掉了背负多年的企业包袱。
法律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部门共同致力于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全市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宽和规范,为全市人民撑起了一片蓝天。
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而言,法律援助,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护身符”。在我市各处法律援助机构,一个个圆满解决的案件,无不见证着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日臻成熟。
2003年,来自鼎城区和武陵区的11位农民工在市内某建筑公司务工两年,工资分文未领,多次向工程项目经理徐某讨要未果。绝望之余,他们来到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负责人当即决定无偿援助。经结算,施工方累计拖欠工资799957元。承办律师考虑到徐某不足偿还能力,将徐某连同其挂靠的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后经调解,11位农民工于当年底悉数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像这样涉及农民工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及其他侵权案件,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律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因此成为被援助的重点对象。据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近3年来,我市各地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申请案件4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1999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随后两年,全市县级司法局均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也相继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站;乡镇、街道司法所则普遍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除专业律师外,大批乡镇和街道的法律工作者日渐成为我市法律援助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已然呈现。
为让千家万户享受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设立了148指挥中心,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了法律服务上下左右联动。各区县(市)司法局也纷纷开通了这一专线,全力构筑法律服务体系。
执业律师,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律师队伍,是法律服务事业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市司法局从理顺律师管理机制,界定律师身份入手,极力优化律师队伍。早在2000年,我市就开始推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行政机关脱钩改制工作,同时成立市律师协会和律协党委,对律师实行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自律管理和党务管理相结合的“四条鞭”管理模式,受到司法部推介。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30余家,执业律师近300名,近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2000多件,行政案件8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上百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为构建和谐常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统计,近7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派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326家,办理刑事辩护和代理案件18309件,办理公证46844件,法律援助事务5424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
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夯实
基层司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观司法行政机关面貌的同时,市司法局注重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为常德的和谐与安宁,为繁荣常德经济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3年,市司法局投资2000多万元新建的高标准司法办公大楼竣工,彻底改善了局机关干警的办公条件,结束了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学习培训无基地的历史,局机关院落被市政府授予绿化园林式单位。机关实现办公自动化,档案室、武器库均达省级验收标准。在司法系统内部,该局积极为监狱和劳教场所争取资金,加强监所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武陵监狱先后建起了占地面积分别达197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和3250平方米的现代化标准监舍;市劳教所新建的两栋劳教人员生活教育大楼和全封闭式会见室也已投入使用,并开通了自动广播系统。我市监所改造建设的成果,一度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亮点工程。2002年,司法部领导来常视察工作时,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基层司法机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石。在市司法局的积极指引下,我市各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市局坚持对县级司法局领导班子实行双重管理,对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完善了对司法所的“四权上收”,实行以县级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
目前,全市已设基层司法所233个,其中示范性司法所56个,占24%;现有司法助理员329人,办公用房475间,有3间以上办公用房的司法所达56个,并已争取中央国债资金第一批投资新建了26间办公用房。2007年,全市已验收合格的新建司法所共投资配套资金152万元,新建成的7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部符合省司法厅统一规范的设计要求。此外,市财政还为每个新建司法所配套了5000元的办公设施购置资金,第一批全新的办公设施已送达各所交付使用。
去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改好率和罪犯、劳教人员改好率均达97%。与此同时,一批批矛盾纠纷,在基层人民调解机制的有力作用下,悄然化解。
自2002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各区县(市)设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各乡镇则依托司法所建立起司法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庭,形成了县、乡、村、组、十联户5级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显示出非凡的作用。
据统计,近7年来,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564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914起、群体性械斗812起、群体性上访684起、自杀事件983起,无一起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力而激化。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问题倍受各级司法部门关注。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市各级司法部门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安置帮教组织,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和“三帮一”的安置帮教方案。去年,全市还集中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摸排工作,对近三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教管理到位。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落户、居住、低保、一次性生活救济、责任田落实等实际问题。近7年来,全市累计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9986名,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95%和98%,重新违法犯罪率被控制在2.6%以内。
司法行政队伍茁壮成长
有无一支战斗力强,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司法事业成败的关键。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利党的带领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原则,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证。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强化队伍联带包创星级管理,完善制度对接,实行队伍星级管理和工作目标管理相结合,着力规范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该局对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常抓不懈,以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干警队伍实行公开招考和竞争上岗,严把入口关。激励干警争创忠诚、廉洁、公正、能绩、爱民“五星级”干警。局机关常年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法制、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教育,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2007年,市司法局在系统内部建立健全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强素质、抗腐蚀、讲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对法律服务队伍,该局定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严把执业人员入口、教育和年检注册关。对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并严肃查处非法执业行为和违法违纪执业人员。在多项措施的合力下,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综合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明显提升,一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不断涌现……
从1997年到2001年,全系统共有21个集体、10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3人荣获国家、省部级英模、劳模称号。党组书记、局长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获得嘉奖。1999年以来,市劳教所、武陵监狱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湖南省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示范样板监狱。我市成为当时全国地级城市中惟一被确定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的城市。2007年,武陵区城北司法所所长苏丽雯和6名来自各基层的调解员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卜茂贵、杨钦、唐汇军3名区县司法局长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局长;近年来,又先后有曹琮伟、鲁秉锐、喻勋富等1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受到司法部表彰。
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环境
在市司法局机关,一份份张贴在墙的《常德市司法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办法》格外醒目。历年来,该局始终坚持针对以往存在的各类问题,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多项措施优化经济环境和提升行政效能。
坚持预防和惩治并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市司法局一以贯之的原则。该局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加大对行政效能的监察力度。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各级领导班子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该局加大巡视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行教育整改。多年来,市司法局一直坚持每周一召开领导班子例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审批、管理钱物、用人三大重点内容及相关领域,强化监管,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自2006年,市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以来,队伍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该局坚持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对审批主体内容、依据、程序、责任人和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开。为严肃财经纪律,该局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和财政统管,实现收缴、罚缴完全分离。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为该局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年,不仅狠抓了局机关自身建设,还通过“十佳律师”、“十佳公证员”、“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十佳司法鉴定人”等一系列评选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成立了市法律服务市场稽查支队,查处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违法和非法执业案件,以优化法律服务市场,警示执业人员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
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下,美丽的常德,必将迎来又一个法制的春天!(傅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