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民政局强化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近年来,澧县民政局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注重发挥职能作用,以创新的精神,积极参与安置帮教,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促进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以创新的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涵盖多个方面的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生活救济、医疗救助是民政部门参与安置帮教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责任所在。为此,该局一方面组织开展走访活动,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专题调研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状况,一方面积极探讨在不违背现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前提下,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可行性。
在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的支持下,该局创新性地提出了参与安置帮教四大工作任务,即在执行现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基础上,一是为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律予以一年的过渡性救助,纳入城市保障(按澧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过渡救助期满后仍然生活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的纳入城市低保。二是为符合条件的持有农业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农村低保。对因灾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济。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在享受城乡低保期间,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四是鼓励、帮助社会福利企业和社区公益性服务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残疾刑释解教人员。
二、以创新的精神,整合工作力量
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救济任务繁重,服务对象广泛,工作力量一直不足,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要求,真正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工作力量配置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该局以创新的精神,整合工作力量,将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临时生活救济落实、医疗救助落实等任务改由局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局综治维稳办具体负责协调,救助局、社救股、计财股、社区办、信访室、乡镇民政办明确专人各负其责,以求达到高效、有序地完成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三、以创新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对象,从申请到批准有着严格的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程序相对复杂,办理时间在一个月之内。而申请临时生活救济的对象也常常因为专项资金的缺位,不能及时得到救济。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该局也注意到一些基层组织和群众对他们有着较大的排斥心理。在他们需要帮助时显得较为冷漠,按照民政部门关于救助救济工作的相关规定,民主评议很难通过,而他们确又面临生活困难,需要救助救济。
怎样化解此类难题,近年来,该局一方面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消除排斥心理,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另一方面坚持以创新的精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该局明确提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去入户收入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复核等程序,采取受理申请、审核身份、呈报审批方式予以落实,其它申请农村低保、临时生活救济、医疗救助参照申请城市低保的程序,只增加复核程序,同时明确规定所有的程序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的简化,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受助的刑释解教人员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温暖。大堰垱镇西街居委会刑释人员胡某,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2007年10月刑释,当年11月该局将其纳入城市低保,去年过渡救助期满后,该局考虑到其身有残疾,单身且年近50岁,仅靠打临工为生。为巩固帮教成果,该局及时按全县最高标准150元/月为其落实城市低保,对此,胡某非常感谢党和政府,表示一定努力回报社会的关爱。
近年来,澧县民政局先后为全县近60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面落实了过渡性救助,目前仍有近20名刑释解教人员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同时为帮助享受城市低保的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该局还为他们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予以医疗保险补贴。另外,民政局还积极筹集资金为3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农村低保、临时救济和医疗救助。
(澧县县委政法委 孙晓波 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