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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成效明显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7-11 10:01:47 【字体:

  今年来,桃源交警大队认真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紧紧围绕“加强司法监督,提升司法水平”活动主题,着重解决好执勤执法中不规范、为民服务中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彻底等问题,直活动开展以来,在五个方面得到很大改观,成效明显。

  一、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大队年初制定了民警大练兵活动方案,全面加强民警队伍业务训练,3月份,组织民警进行了执勤执法封闭式培训,每月坚持对民警进行一次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培训会,对各实战单位提交的违法处理案卷、交通事故处理案卷进行评审,进行现场讲评,下发通报等措施,使民警业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二、执法基础制度得到完善。2014年大队制定完善了《道路交通逃逸事故侦破奖励办法》、《关于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的规定》及《2014年执法质量考核标准》等制度,组织专、兼职法制员及二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学习、解读,严格落实到日常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工作中。为依法依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对各单位执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为基层中队全部配齐了执法记录仪,夯实了执法基础,规范执法了行为,各项制度得到建立和完善。

  三、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整改。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3月份组织召开了非现场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了执法的证据、程序问题,上半年来非现场执法录入、处理数均近20000条,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投诉的案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队自4月至7月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督促各单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对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路面执勤执法罚没收入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整改。严格违法处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交管局要求,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减免,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四、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督促大队专兼职法制员认真履责,严把执法质量审核关,对审核、评查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每季度将评查结果在全队进行通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均督促办案单位进行了整改。

  五、服务质量得到群众好评。认真落实支队便民利民措施,争取各项业务下放到大队车管所,目前大队车管所除不能办理C照以上驾驶证核发业务和四种特殊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外,能办理其他所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半年来,共为群众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注销、年检、转出、转入等业务15770余次,机动车驾驶人新增、更换、注销、更正、补证等业务6010余人次,大队车管所开通车驾管“一站式”服务业务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群众好评,2014年大队车管所连续3届被省厅、省局表彰为“一等县级车管所”。为方便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罚,大队开通了“一站式”违法处理窗口。积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今年对32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基金40.9万元。接受群众监督,大队对每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车驾管业务办理人均进行了回访,召开了执法形象监督员会议,接受各界监督,提升服务质量,得到群众好评。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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