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生被抢案引发的调查与思考
3月19日,澧县公安局桃花滩派出所捣毁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该团伙在城区学校附近偏僻巷子,专门针对学生实施持刀抢劫达10余起。我们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安全工作有所启发和思考。
一、此案的特点
通过调查,此案件共有犯罪嫌疑人5人,有3人曾是初中同学,平均年龄16岁,目前均不在校。今年3月份以来,他们通过群居的方式,平时蜗居在网吧通宵玩游戏,偶尔也开宾馆下饭馆打牙祭。把从家里带出来的钱花光之后,就开始持刀抢劫在校学生。一般选择在偏僻巷子下手,先持刀要钱、搜身,如果得不到钱就持刀伤人,据交待已实施10余起。该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作案主体均为因厌倦学校生活而辍学和失学的未成年人。此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除1人为今年从高中失学外,其余4名均为初中辍学青年,辍学原因都是喜好上网而对学习没有兴趣,学习成绩不佳。
2、作案对象均为初高中学生。该犯罪团伙根据学校的作息规律,将作案时间选择在初高中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地点选择在偏僻的小巷内,人员全部针对男生,他们从不对小学生和女生下手,认为说出去很没“面子”。
3、作案方式为团伙作案,共同实施犯罪。这些青少年由于其年龄上的特殊性,独立实施犯罪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尚不具备,便通过结成团伙来克服心理上的畏惧,弥补身体素质方面的不足。
4、作案客体以财产型为主。实施犯罪的青少年失学后既没有经济基础,又不想通过劳动来解决生活问题,向家长要钱又难于陈述理由,为了满足自己上网和日常生活开,便开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存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1、青少年个体原因。一是心理不成熟。这些青少年由于心理、年龄等方面都处于不成熟阶段,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分辨是非美丑的能力相对薄弱,盲目攀比、好逸恶劳,贪图安逸享受的心理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心理不健康。个别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之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引导,极易形成犯罪的心理动因。如其中有1人因为受不了父母的唠叨,选择了外出与“哥们”群居。三是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部分青少年离开校园后,容易受网络影响和社会上自称为“大哥”的人员唆使,怀着一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情,不知不觉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方式失当。素质教育虽已实施多年,但部分学校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成绩轻品行。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唯分数论,将学生分为优生、差生,使被列为“差生”的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伤害,从而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二是学校法制教育不够。有些学校为了应付考试,长期挤占其它非考试课目,学生课业负担重,个性长期受压抑,造成学生心理扭曲,产生厌学心理。三是学校对学生监管不够。部分学校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不够,与治安部门沟通少,导致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管理的脱节。此案中有3名嫌疑人反映自己中途辍学,都不知道父母和家长寻找自已的消息。
3、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教育方式。一是亲情缺失。因为婚姻的不幸,一些父母将离异的内疚转嫁到对孩子的纵容、溺爱上,或将婚姻失败的怒气发泄在孩子身上,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走上犯罪道路。经调查,此案5个嫌疑人中,有3个家庭为离婚家庭,其中有1人1岁时父母就离异了。二是放任不管。此案中有3名嫌疑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隔代教育存在代沟。三是过份关注。现在的家庭大多为独生子女,有的父母对孩子娇宠溺爱、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明知是不合理的要求也容忍满足,一味迁就,容易养成孩子自私任性、唯我独尊、恃强凌弱、不计后果的性格,还有些父母对孩子要求过高,教育过于严肃,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厉之下出才子,对子女教育威严有余而慈爱不足,使孩子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情,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逆反心理。
4、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这些不良文化来自于网络、电视、电影等,特别是一些网吧一味追逐经济利益,随意接纳青少年上网,使之玩游戏成瘾,产生厌学心理,更有网吧经营者为他们提供食宿,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二是受社会闲散青年的影响。部分社会闲散青年以“老大”自居,号称能帮助学生摆平纠纷,久而久之,带坏并毒害了在校学生。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协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有所突破。
1、加强青少年道德和心理教育。要通过国学吟诵、心理咨询等方式,以道德品质、礼仪教育、行为习惯等为主要内容,创新开展青少年传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加强校外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
2、加强家庭文化素质教育。一是要优化青少年的家教环境。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父母之间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保持恩爱的夫妻关系;父母与长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父母与邻里之间要和平共处,互帮互助;父母对子女要平等相待,做他们的知心朋友,注意讲究策略,不能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其次,父母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家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兴趣爱好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积极预防和制止青少年泡网吧、逃学等不良行为。最后,要加强家庭文化素质教育培训。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亲子联盟等方式,开展“文明家庭” 等评选活动,开展家庭文化素质教育。建立家教咨询中心,开辟咨询热线,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咨询人员,解答家长和监护人提出的有关家教方面的疑难问题,减少家教方面的偏差和失误,引导家长用正确和适当的方法去影响、教育子女。
3、加强学校教育责任。强化校园教育培养责任,一方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程,采取多样形式,大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思想品行素质,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因。另一方面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书育人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防止歧视有问题的学生,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4、加强社会环境整治与净化。一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巩固校园安保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清缴管制刀具等专项行动。二要加强网吧监管与治理。文化、公安、工商、教育、通信等部门,要加大对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吧“零点断网”措施和上网实名制,坚决打击电游赌博。三要发挥关爱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党员“五老”队伍,社区志愿者,爱心妈妈等关爱组织的作用,通过与青少年结对、谈心、解困等形式,帮助青少年沿着正确的轨道成长。四是有针对性地教育和管理。如对后进生、辍学生应由学校牵头负责接回学校继续就读;对社会闲散的青少年,可开办工读学校,帮他们学技能、长本领、得改造;对失足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应依照事实,尽量判缓刑,落实就学就业。
(澧县法治办 雷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