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搞好人民法院工作,促进审判事业全面发展的行动指南。当前,社会关系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的交织,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大幅上升,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法院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必须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其次是必须服从服务大局。法院的工作是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法院的一切工作只有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有更大的作为。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公正、为民、和谐的总要求,增强为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必须认真贯彻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常思己责,常虑民忧,把审判岗位作为服务群众的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问题。四是优化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推行司法救助制度,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释法答疑。
二、完善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首先,要高度重视科学管理的作用,继续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提高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实效性,确保案件质量。一是以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为中心,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要建立以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撤诉率和重审改判率、信访申诉率为核心内容的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体系,加强对发回、改判案件的重点督查,完善案件评查办法,严格评查标准,扎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二是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的动态管理,对审判执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促进审判、执行程序高效运转。三是以调研指导为中心,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加强对改判、发回案件的评查分析力度,建立健全审判经验总结指导机制。四是以统筹兼顾为中心,保障审判效果。要引导干警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依法独立审判与监督制约、服务大局与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等关系。其次,要加强审判的科学性,全面开展好各项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刑事审判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及时、有力地惩治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杀人、“两抢”、强奸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要加大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力度,尽力恢复被刑事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民商事审判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稳促调、防止经济下滑等原则,妥善审理好相关案件,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遵循自愿调解、依法调解的原则,形成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格局。行政审判要注重协调沟通,化解官民矛盾,坚决贯彻监督、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价值追求,更好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总结推广行政诉讼协调和非诉执行工作经验。执行工作在依法运用威慑举措的同时,坚持刚柔相济的人性化执法,力求社会合谐。
三、强化科学管理方式,推动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为实现法院管理科学化,要发扬“团结、博爱、勤勉、为民”的法院作风,着重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职业素质。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丰富培训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各种技能训练,促进法院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二是突出廉政文化,认真贯彻“五个严禁”,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三是突出职业化建设,使干警真正做到严谨、亲和、公正、清廉、文明。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法院干警的沟通和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氛围。
(澧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