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奶粉企业商标权被侵害案——全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切实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近期,某乳业有限公司收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反映常德某地区百货店疑似售卖侵害该公司商标权的品牌奶粉。为维护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该乳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常德某百货店经营的网店中下单购买了涉案商品。对于整个购买环节,该公司委托上海市某公证处全程参与,并进行实物封存。通过鉴定比对,公证处证实所封存的实物系假冒伪劣产品,且实物上所使用的商标标识与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完全一致。该公司认为,常德某地区百货店销售假奶粉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并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津市市人民法院。
津市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常德某地区百货店明知某类奶粉为知名品牌,有固定的代理销售渠道,仍在未得到企业授权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私自销售印有该品牌商标但来源不明的奶粉制品。其行为不仅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对原告奶粉企业品牌形象造成巨大冲击。法院遂判决某地区百货店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受害企业相应的经济损失,把“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的宗旨要求践行到实际,落实到具体案件。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作为提升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利器,对于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部分不法经营者为牟取利益,肆意模仿、抄袭、窃取他人智力劳动成果,挫败了相关企业在研发、管理、设计等方面的积极性。“民以食为天”,本案也是典型的食品领域制假售假案件,其危险更甚,影响更为恶劣。判决销售者赔偿经济损失,一方面,旨在警示各类市场经营者,严格把好货源关,更勿知假售假,打造诚信经营、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对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予以重拳出击,震慑各类企图通过不法竞争攫取非法利益的企业行为,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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