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动态 >> 政法动态 >> 区县动态 >> 详细内容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到临澧督导打击侵财犯罪工作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4-28 09:02:48 【字体:

 

    417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在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王朝春的陪同下,来到临澧县公安局督导打击侵财犯罪工作。

  在临澧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室,胡丘陵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临澧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金荣汇报了今年以来临澧县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作法、成效及典型案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胡丘陵同志适时进行了点评。王朝春同志通报了临澧县2013年民调工作、绩效评估取得的成绩,对临澧县公安局强调了进一步提高现勘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打击质量、进一步提升民调成绩等三个方面的意见。临澧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天生汇报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干部队伍调整、充实协辅警力量、狠抓警务保障的作法和成效。

  最后,胡丘陵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公安机关要把打击侵财犯罪当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战场。近几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已经实现了“命案全破”,这充分证明公安机关破案能力不是问题。而牵涉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类案件却不能及时破获,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侵财类案件高发低破,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摒弃各类不良因素的影响,进一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进一步强化主业观念,确实将侦破侵财案件当作自觉行为、职业理念。二是要讲求案件办理的质量。在现勘环节,要强化以老带新,要强化传、帮、带,促使全局2013年新培训的20多名兼职技术员业务素质逐渐提高,从而尽可能多的采集刑事案件现场信息来作为揭露、发现和证实犯罪的依据;在案件侦办环节,要注重情报研判的质量,快速突破案情;在案件办理环节,要注重遵守主要证据上传、执法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等规定,防止因民警自身执法瑕疵而影响诉讼。三是要加大追逃和追赃挽损的力度。在办案中发现的各类在逃人员,要综合施策尽快缉获归案,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同时,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多渠道、多途径探索侵财案件追赃新机制,适时召开公开退赃大会,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对打击侵财犯罪过程中涌现出的经典案例、民警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介,及时在各主流媒体宣传,从而凝聚正能量,尽最大可能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要主动探索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新方法、新途径,如推广武陵公安分局增加绩效考核奖金的方法;进一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作法,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守岗位,尽职职责,从破案过程中的斗智斗勇找到与犯罪分子搏奕的乐趣,体会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协辅警队伍招聘工作要坚持高起点,注重规范管理,畅通进口、出口,真正为公安机关所用。

  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强、临澧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廖华明、局机关各队室主要负责人、安福派出所所长参加座谈会。

(临澧县公安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